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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是我国最早施行“村改居”改革的城市之一,也是中国首个率先完成“村改居”工程实现100%城市化的城市。然而“村改居”是项系统的工程,涉及居民身份、生产生活方式、集体经济改制、基层管理体制变更等一系列复杂的内容,深圳宝安区在2004年开始全面进行“村改居”,至今已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宝安区在“村改居”治理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做出了大胆的创新和改革,取得的非常显著的成绩。本文以多中心治理理论作为主要理论基础,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以宝安区“村改居”社区的源起和特征作为切入点,具体从多元供给主体机制、供给运行机制,供给评估机制等三个方面对宝安区“村改居”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现状进行详细的分析,发现宝安区“村改居”社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和摸索,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已形成一套独特的机制,公共文化服务外包已成为常规化手段,来自公益组织、志愿者的义务供给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强有力的补充手段,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监督上,宝安区也初步形成了政府监督、公民监督、社会监督的多层次监督体系,为保证评估的公正公开和准确,创造性的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公共文化服务进行专业评估,可以说目前宝安区的“村改居”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在国内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但是经过调查同时也发现,目前宝安区“村改居”社区由于受历史发展因素、制度惯性、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因素的制约,还存在着公共文化服务多元供给主体间配合和协调程度不够,多中心治理内涵要求建立的网络化、扁平化的沟通协调机制还未完全成型,公共服务外包中也出现了服务质量差、购买流程不规范等问题,据此,笔者针对宝安区“村改居”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对策建议:建立多元主体网络协调机制,并对“村改居”社区内部各组织机构间的权、责、利进行梳理,进一步推动“政企”、“政社”分离改革工作。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招投标机制与定价机制,健全涵盖大众传媒、社会公众以及专家在内的多元监督评价机制,培养“村改居”社区居民监督意识和参与意识,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评估反馈机制,继续培育和壮大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公共文化服务的特征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确保评估的准确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