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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苏州府位于江苏省东南部,下领二厅九县,长洲县是其附郭之一。苏州人口众多、经济繁荣且人文荟萃,是全国重点统治地区。江苏——苏州——长洲作为清朝最繁荣的地区之一,省府县的行政系统可谓完备,然而由于官民数目比例差异悬殊,仍无法满足统治的需要。因此,官府力量在社会控制中的作用十分有限,需要地方上源于基层社会的各种控制力量进行补充。江南地区文教发达,士绅数目庞大,成为地方社会中一股重要的影响力量。宗族又是中国历史上存在时间悠久,分布最为广泛的社会组织,特别在中国南方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苏州地区的宗族文化深受地方文化大势驱动,众多世家望族积极鼓励和支持族中掌握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士绅参与到地方社会各项活动和建设中去。 长洲彭氏是苏州四大望族之一,始迁祖彭学一于明洪武年间落籍苏州,此后宗族发展逐渐以文化传家。明清两代,彭氏宗族中各级科考中试者、各种官员与受封赠者不胜枚举。彭氏宗族通过构建婚姻网络、组织文教往来等方式与苏州地区的各级官府机构、其他大族及社会力量之间保持紧密而良好的关系,为共同经营运作地方社会事务打下良好的基础。这些活动包括宗族内部事务与地方社会事务,宗族内部事务具体表现在:士绅创建与维护宗庙、族墓等宗族公共领地;创建及经管族田、义庄等宗族公共经济;管理宗族日常事务;照顾贫困族人生活等。在地方事务方面,士绅为地方官员咨询时务;带领民众活动、调停纠纷;提倡和创建地方公共设施;创办和经理文化及教学活动;创办和经理救济与福利机构和活动;组织以团练为主的地方防卫体系等。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所研究的彭氏士绅都不是官府的在职官员或是以在职官员的身份在地方社会活动。首先,由于清代官员的任命采取回避制度,在职官员一般不会居乡;第二,宗族中存在许多积极读书却没能获得功名和官位的族人,但他们愿意照顾宗族生活和经营地方事务;第三,一些士绅根本没有将入仕作为自己的第一选择,他们或者拒不任官,或者步入官场一段时间后便因各种原因脱离出来回到乡里。这些士绅却在地方各级社会中能够积极作为,屡有建树,以官僚以外的身份实现着自己“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抱负。 彭氏士绅无论对宗族内部事务还是对地方社会事务都广泛参与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他们有能力并且愿意以非官僚的身份积极参与到地方事务的经营运作中来。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苏州这样一个经济发达、文化繁荣、思想活跃、社会生活丰富的地区,虽然官府控制相当严密,也仍然需要地方势力来弥补正规官员的不足,而士绅在宗族内外部的活动和作为都显然有助于满足官府在当地统治的需要,保证了区域社会的基本稳定。因此从清朝官府的角度来说,默许士绅以非官僚的身份参与地方事务的经营运作。另一方面,彭氏宗族作为苏州乃至江南地区的文化望族,一贯教育子孙掌握“经世实学”,这种学问并非只能通过做官的方式才能发挥落实,也可以体现在经营宗族和地方社会的各项现实事务当中,同时也能满足地方社会的统治需要。这是从彭氏宗族内部,特别是其家学渊源的角度解释彭氏士绅愿意广泛参与地方事务运作与控制的一个主要原因。 本文通过以彭氏宗族为中心的士绅群体活动观察到,有清一代苏州士绅在民间社会一直发挥着较强作用。他们不仅支撑起本宗族的精神和物质生活,更辅助官府对地方事务进行管理和控制。通过对士绅在当地进行的各种公共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救助类活动的分析,最终得以研究苏州地区国家与地方关系及其所反映的社会控制运作方式为“官绅合作”,并且在清代前期、后期没有发生社会力量可以独立于官府之外的重大变化。士绅群体活动的作用重大却仍旧受到清朝官府的引导、影响与控制。 自乾隆朝后期起,彭氏及其他苏州士绅广设族田,建立义庄;大力创办和经理各种福利救助机构和活动;更于太平天国运动期间筹捐济饷,组织团练。这些活动反映出清代中后期,国家面临政治困扰、经济局限、生态恶化、灾荒频仍、人口爆发、国库严重亏空等综合情况,以致社会急剧动荡,需要大量民间行为来进行自救调节,中国传统社会盛世转衰的时期明显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