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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动物灾害中耕牛疫灾发生频繁。清代268年中,以内地十八省为范围的统计数据显示共有510次耕牛疫灾,其中疫灾年数有129年,清代耕牛疫灾频度为48.31%。从总体趋势来看,清代中前期及末期耕牛疫灾频率较高,中期频率偏低。从季节分布上看,春夏更易多发。从地域分布来看,共有268个县级政区发生过耕牛疫灾。其中,疫灾发生两次以上的县数有100个,3-5次的有42个,6-10次的有8个,10次以上的有1个。疫灾高频发生省域为湖南、河南、山东、浙江、甘肃、江苏等。清代耕牛疫灾的疫因与旱灾、雨涝、低温冻害及天时不正等自然因素有关。其中,在510次耕牛疫灾记载中,旱灾致疫有45次,雨涝致疫有19次,低温冻害有10次,天时不正有47次。牛疫致使牛只病亡,造成小农家庭经济受损。重大的疫情会对疫区的农业经济产生巨大的破坏。此外,疫死牛尸的处理不当而造成疫情进一步扩散,使疫情久久难以平息。在应对耕牛疫灾的措施上,民间应对相对被动,多在疫灾后采取替代畜力耕种的方法应对乏牛耕种的局面,祈福祭祀也是常用的方法。民间的士绅有时会担起地方救助的责任,买种借贷,集中处理牛尸。官方在疫情较重时多以应对灾荒的方式援助疫区,有时以财政出资,发放或借贷牛种,甚至举行官方祭祀,为民祈福,总体来说,医药救治较少记载。清代民间私宰现象履禁不止,时常假借牛疫之由行私宰之实,因此,官方为此实行管控措施,遏制私宰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