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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社会中,资源是相对稀缺的,人们为了获得一定的资源必须支付一笔费用,因此,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必须以效益为基本原则,通过努力降低成本,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可以说,凡是与人类经济活动有关的问题,都涉及到成本收益的比较。所以,成本问题是经济理论与实际经济活动中最为核心的问题,从古典经济学家开始,直到现代经济学家、管理学家对生产成本问题的研究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企业作为一系列契约关系的联结,其整个生产过程既是物质消耗和资金消耗的统一,又是生产成本和制度成本的统一。但是,由于传统新古典理论的制度中性假设,市场交易是在完全竞争市场和零交易成本状态下进行的,使得传统理论只能在高度抽象的意义上分析资源配置问题,而没有严格地考虑制度约束和制度成本,占总成本很大比例的交易成本等制度成本往往被忽略了,这构成了传统理论进行成本分析的一个致命缺陷。而事实上,在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制度成本不仅存在,而且它们在数量上也是非常大的,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20世纪末一些世界性大公司如安然、安达信等企业的破产,以及我国上市公司中许多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都是由于制度成本过高所导致。本文以国有企业的制度成本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吸收国内外关于新制度经济学的有关理论,系统地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的外部交易成本、内部代理成本以及社会成本等制度成本问题。本文认为,正是由于制度成本过高,才导致了国有企业的低效率或者说国有企业失效。因此,要真正搞活国有企业,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率,就必须降低国有企业制度成本:(1)通过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国有企业产权关系、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促进我国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以及真正转变政府职能,减少不必要的干预行为,可以降低国有企业外部交易成本;(2)通过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改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可以降低代理成本;(3)通过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可以减少国有企业社会成本。此外还要加强我国宏观制度环境的建设与改善,从而从整体上为国有企业降低制度成本准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