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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对发生在幼儿园场域当中的3-6岁幼儿发笑行为的研究。研究采用质的研究方法,通过现场观察进行数据资料的收集,主要从发笑客体(即笑料)、发笑情境,以及发笑主体(即发笑者)三个层面,对3-6岁幼儿的发笑机制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同时对幼儿发笑行为的价值与意义,以及笑与幼儿教育的关系进行了一定的探讨。本研究主要分为七大部分:第一章是绪论部分,主要是关于研究的缘起、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的梳理。第二章是关于本研究的研究设计和过程,主要对本研究的关键概念进行了界定,以及对研究的目的、问题、资料的收集,以及研究的分析思路进行了一定的说明。研究的结果分为四个部分,第三章是研究结果之一,是对笑的客体,即幼儿发笑的内容、对象进行的具体分析。第四章是研究结果之二,是对笑的情境,即幼儿发笑行为发生的场景(包括活动场景和场景中的人际环境)的具体分析。第五章是研究结果之三,是对笑的主体,即幼儿自身(包括年龄、性别、社会性经验和心理状态)的具体分析。第六章是讨论与分析,主要是关于幼儿发笑行为的价值与意义的探讨,并且对幼儿教育提出了一些建议。最后是本研究的结语部分,研究者对本研究的过程和结论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对本研究的不足和未来的研究空间进行了反思和探讨。通过本研究的分析和讨论,对于“幼儿为什么发笑”这个核心问题,本文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发笑行为的发生是一个主客体之间双向激活的过程,即刺激物(客体)要能具备激发接收者(主体)发笑的特征,而反过来接收者(主体)要有能理解、识别、欣赏事物可笑性的心理状态,并且这时候的情境条件是允许他们这么做的。只有这样,笑最终才可能产生。具体来说,笑的刺激物需要具有不协调性的特点;发笑者当时应该处于一种游戏、无害、安全、突然的情境当中;发笑者具备发笑的心理机能,亦即或感到认知上的失谐,或感到自身的优越,或感到一种内在能量的释放,或兼而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