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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上市公司存在股权融资偏好,其通过IPO所募集的资金规模庞大但使用效率低,IPO成为某些企业“圈钱”的途径。长期以来,上市公司大规模、大面积地频繁改变IPO募集资金投向已经成为证券市场日益突出的问题,这些都引起了学术界、媒体以及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的重视。在2007年12月26日起实施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要求上市公司IPO时必须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更好地监管上市公司肆意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上市公司变更IPO募集资金的投向,直接影响到证券市场资金的使用效率。证券市场资源配置机制是把有限的资金提供给真正有需要的上市公司和能创造价值的项目。但一些公司盲目的“圈钱”行为,导致大量的募集资金的闲置,限制和扭曲了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与目的。加强对上市公司IPO募集资金投向的研究,明确不同变更行为的性质,找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原因,并制定相应对策,对于提高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保护中小股民的权益以及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以2000-2005年通过IPO融资的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总体,采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了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原因。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IPO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概率无显著相关性;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越高、第一大股东的政治级别越高,募集资金投向发生的可能性越大;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越严重,上市公司越倾向于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上市公司IPO后的后续融资需求、募集资金滞留期与上市公司IPO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变更有较显著影响;而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对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影响较不显著。本文的研究结果为证券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体系、有效防止上市公司发生IPO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等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