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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在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上是主要的再融资方式,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也早已有之。但是,2006年5月8日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才正式标志着定向增发以规范的形式出现在中国的证券市场,成为上市公司进行再融资的方式之一。截止到2008年8月,定向增发方式募集的资金量达到2928.44亿元,而同时期的配股募集了189.3亿元,公开增发方式募集了1044.74亿元,由此可见定向增发已经成为中国证券市场上最主要的再融资方式。
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1年7月。两大交易所经历近20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尤其是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以后,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到股票市场中。与欧美等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相比,中国证券市场依然存在很多不足,但其也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在本文对定向增发行为的研究中发现了其法规中的相关不足,这样不仅仅会损害到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的发生。
定向增发的发行对象是特定的,有利于控股股东增强控制权或出于公司发展战略引入战略投资者,而且定向增发成本低、时效高、融资规模大。目前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已基本完成,定向增发将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
定向增发的目的分为引入战略投资者、整体上市、项目融资、借壳上市等等,越来越广泛地被广大上市公司认可和采用。在现实操作中还伴随有多种定向增发手段和目的并存的现象。在中国目前的资本市场上,定向增发给很多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并购以及其他的目的提供了一个更加有效,便捷的方法,值得很多上市公司研究和借鉴。
定向增发的投资者类型主要有机构投资者、除机构投资者以外的其他法人和具有一定资产数量的自然人、发行公司或其关联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对交易对象的分析研究可以帮助投资者分析判断上市公司的潜在发展潜力。
从国内外的文献来看,定向增发带来的多是利好消息,因为它多伴随着引入战略投资者、利用资产收购实现整体上市、项目融资和财务重组等相关策略的实施,使市场对进行定向增发的公司有看好的前景。但是在中国的定向增发中面临的定价问题等,并没有得到统一的规定,发行价格的定价基础有所不同,给内部参与者提供一定的操作空间,使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利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通过本文中国船舶案例的分析,对定向增发对上市公司整体的影响及对中小投资者的投资分析,给予一定的投资指导和风险分析;对于保护股票市场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高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效率,保证股票市场的稳定运行来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定向增发对中小投资者来说并不全是利好,随着定向增发公司的不断增多,甚至到了泛滥的程度。私募公司不再稀缺,形形色色的上市公司与各式各样的定向增发方案,使定向增发题材游离于利好与利空之间,其对个股股价影响的程度各有不同。定向增发的实施不仅对上市公司的股价短线影响明显,而且定向增发的资金是用于公司发展规划的,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也存在影响。
研究我国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行为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和指导意义。国外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行为产生的较早,其运作模式和相关法规已经发展的比较成熟;相对于我国上市公司而言,定向增发方式才刚刚起步,资本市场的各项措施不是很健全,进行定向增发过程中的很多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定向增发的应用还处在摸索的阶段。
虽然现在的定向增发融资额在股票市场上占的比例很大,但其增发方式的不规范,使定向增发的风险没有得到很好的分散,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定向增发的法规限制比公开增发和配股的约束更为宽松,则更容易出现上市公司与合作伙伴的内幕操作。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上市公司可以利用现有的增发机制制定有利于自己的发行价格,而二级市场上广大的中小投资者很难对上市公司的增发价格与其内在价值的比较,易受到利益上的损害。
通过对定向增发方式的研究,探索其运作过程中的不足之处,找到符合我国资本市场新型资本运作方式的运用途径,促进上市公司良好的运作、资本市场良好的发展。
本文对定向增发的研究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首先对中国船舶定向增发实现整体上市案例进行财务数据的分析,对上市公司增发后整体财务状况的变化趋势进行比较分析,对具体个案的定向增发特点进行分析并结合一般定向增发公司提出一些建议。再以2006年《管理办法》实施后,我国沪市A股市场成功实施定向增发的90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公告效应进行分析研究,对其影响因素进行探索性分析,得出可能的结论,并在最后的建议和对策中,针对目前的主要问题,本文还提出了一些完善定向增发行为的措施及建议监管部门加强制度的建设,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