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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提出累积投票制设想的是《芝加哥论坛报》的拥有人约瑟夫孟德尔(Joseph Medill)先生,孟德尔希望通过叠加选票的方式排除南方分裂主义分子当选的偶然性。然而,在1870年美国伊利诺斯州率先采用叠加选票的提议应用于州议员选举之时,却发现这种选举方式帮了少数派的忙,从而使代表南方势力的民主党人避免了坐冷板凳的命运。这大大超出了林肯的这位大智囊的意料之外。叠加选票的方式出现之后,迅速引起了公司法学者的兴趣,不久,这一政治选举中的新兴方式被移植到公司董事选举制度之中,并得到了美国《典范公司法》的肯定。于是,在公司董事选举中又出现了一种与直线投票制(straight voting)相对应的累积投票制(cumulative voting)。累积投票制虽然已经在美国存在了一百多年的时间,进入亚洲也已超过半个多世纪,但是,在我国它还是一项比较新颖的选举制度,我们对其了解还相当不够。在2005年,我国修改《公司法》时,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对累积投票制作了规定,但鉴于操作经验的不足以及缺乏必要的法律配套措施,累积投票制的作用仍然需要拭目以待。有鉴于此,本文通过对世界各国应用累积投票制的实践经验予以比较,力图系统地阐述累积投票制的起源及发展演化历程,进而剖析累积投票制的运行机理,从而为读者提供更加清晰的认识。本文研究的基本结构如下:序言:简要介绍本文的研究理论及现实意义,提出研究目的及方法,同时,对累积投票制的发展历程进行回顾。第一部分累积投票制的起源及历史演进作为概述,本部分对累积投票制的概念及其起源进行了介绍。首先介绍了累积投票制与直线投票制的概念及比较,并对累积投票制的起源进行了考证,进而提出了“孟德尔报告起源说”。其次,论述了累积投票制在美国本土从“强制主义”到“许可主义”的演化历程。第三,分析了加拿大的累积投票制立法。第四,探讨了累积投票制在日本的应用情况及程序性规定。第五,对我国台湾地区应用累积投票制的情况进行了回顾与总结。第二部分累积投票制机理透析运用数学方法对累积投票制的运行原理进行解析,将累积投票制的运行机理及缺陷呈现在读者面前。首先,介绍了数学视角下的累积投票制,并将累积投票制的数学公式予以简化,并予以分析解读。其次,尝试性地讨论了累积投票制的数学削弱方法。第三,对于罢免少数派董事的非数学削弱方式及程序进了分析和论述。第三部分累积投票制与博弈论在博弈论视角下,累积投票制的应用可以看作是股东之间的博弈,局中人、博弈空间和支付结果三个博弈的最基本要素是完全具备的。因此,在该部分,首先讨论了累积投票制的博弈性和“纳什均衡”问题。其次,结合股东投票协议,探讨了累积投票制条件下的“有限合作博弈”。第四部分累积投票制在中国累积投票制在世界各国的演化历程表明,它只不过是一种选举方式而已,人们不应对其寄予过高的期望。在第四部分,首先探讨了我国1993年的公司立法缺乏累积投票制法条的缺憾,进而阐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进展情况。其次,对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第106条进行了分析,指出立法的疏失与不足,并提供补救方案。第三,对累积投票制在我国的错误适用情况作了必要的分析,纠正人们的错误认识。第四,针对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董事或监事选举问题,对于二者可否合并选举的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解析,以澄清部分争论者的错误观点。最后,基于没有救济的权利等同于没有权利的原理,文章对于妨害股东累积投票权的司法救济问题进行了必要的讨论。本文的特色:1、通过对各国应用累积投票制的实践,较为系统地阐述了累积投票制的起源及演化历程。2、尝试性地应用数学方法和博弈论原理剖析累积投票制的运行机理,使读者对这一选举方式能够获得更加清晰的认识。3、利用互联网络获取的英语资料,提出累积投票制的“孟德尔报告起源说”,给读者以较新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