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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反实在论或者道德非认知主义面临如何恰当把握道德语言意义的基本难题。该难题源于道德反实在论者关于道德语言持有两种表面上自相矛盾的看法。其一,反实在论者主张我们使用道德语言作出的道德判断并非描述世界中的某种事实,而是表达某种非认知的情感或者态度,所以道德判断不具有适真性,我们无法对道德话语进行真值评价。其二,反实在论者承认我们的道德思考是理性的,我们具备道德推理的能力,所以道德语言的使用遵循基本的语义规则和逻辑规则。由于对逻辑和意义的标准解释需要诉诸真概念,这蕴涵着道德语言也适用某种真概念。由此,道德反实在论似乎成了一种自败的理论立场:拒斥真概念的同时又要接受真概念。从维护道德反实在论出发,消解这种困境的一种有效策略是区分两种不同的真概念。如果道德语言具有组合性的意义并且遵循逻辑,而对逻辑和意义的解释必定包含某种真概念,那么道德语言必定也适用这种真概念;然而,适用某种真概念并不蕴涵着道德语言和事实语言一样,是一种描述性的或者表征性的语言。本文首先通过考察亚里士多德、康德、弗雷格和塔斯基的相关论述,揭示了辨别两种真概念的哲学史线索。亚里士多德关于“形而上学”的两种不同界定已经触及两种真概念的分野:一是辩护性意义上的真,二是普遍性或者形式性意义上的真。康德对形式的真概念作出了精确说明:这种真与质料或者内容无关,只涉及内容的形式组合方式。形式的真概念以及逻辑观念遭到了弗雷格的拒斥,但由塔斯基的语义的真概念所继承。塔斯基在考虑语言的组合方式和形式结构时,只关注以科学语言为代表的事实语言,忽视了道德语言等其他类型的语言。各种道义悖论的存在表明,道德语言并不遵循经典逻辑和标准道义逻辑所表征的形式规则。基于道德词项影响语言组合方式、不提供内容的特性,可以自然地达到作为元语义反实在论的道德反实在论立场。与两种真概念相应,可以区分两个不同层次的意义:语义值和语用内容。语义值是表达式输入形式的、机械的语义组合过程的意义,适用形式的真概念;语用内容则是表达式在具体语境中使用时所具有的意义,和语义值具有完全不同的特性。根据语义值和语用内容的区分,可以回应道德反实在论在意义理论方面受到的一个重要反驳,即著名的弗雷格-吉奇问题。吉奇援用弗雷格论点所提出的反驳包含一个错误:即从关于语义值的前提得出关于语用内容的结论。心理语义学、紧缩论以及混合主义等具体的道德反实在论观点犯了类似错误。吉伯德的解决方案意识到语义值和语用内容的区分,因而在语义层面获得了成功,但是在元语义层面,吉伯德的经验的心理主义的进路不可避免地要陷于循环。一种描述的或者先天的元语义立场则可以免于这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