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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最基层的政府组织,在乡镇文化旅游开发中起着重要作用,承担着乡镇文化旅游开发和保护的重任。对乡镇政府行为的研究有利于完善乡镇政府的管理体制,加强对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促进乡镇文化旅游的有序开发。本文以乡镇文化旅游开发中的政府行为为研究对象,对国内外学者在旅游开发中政府的作用、职能、角色及政府行为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阐述了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通过对乡镇文化旅游及乡镇政府行为等概念的描述,从公共选择理论、公共物品特性理论及市场失灵理论出发,对乡镇文化旅游开发政府的行为进行定位,明确了政府的角色,引出了乡镇政府在文化旅游开发中行为的表现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影响乡镇政府行为的因素,主要有考核机制、乡镇政府官员的素质、利益牵制、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等。从实践的角度对黄土高原地区三个文化旅游乡镇进行分析,并对乡镇政府在旅游开发中的行为表现进行满意度测评,得出政府表现最好的是规划得当,最差的是在开发中忽视了对文化资源的保护。提出了黄土高原乡镇政府在文化旅游开发时应坚持文化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社区居民参与的原则和利益分配公平的原则,并从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相关旅游政策法规、提高旅游产品宣传力度、提升乡镇旅游的文化品位、加强乡镇政府的监管力度等方面明确了乡镇政府合理行为选择的路径,促使乡镇政府更好地为文化旅游的开发服务,以更好地推动乡镇旅游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