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我们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全面信息社会改革的互联网高速发展时代。同时,我国也已经进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互联网将成为是改变经济增长模式的重要途径之一,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在税务工作改革的过程中,我国现行的纳税服务规范已不足以满足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需求,在提升服务质量与效果方面已进入瓶颈阶段。2015年7月1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对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基于此,本文以满足纳税人服务需求、提高纳税服务效率,改善纳税服务质量为目的,提出建立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形成“少走马路,多跑网路”的理想“大服务”体系。作者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首先界定了“互联网+”与纳税服务的内涵,其中通过对不同版本“互联网+”定义的分析,得出互联网的共性,即互联网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基础性作用,并对“互联网+”的意义进行了阐述,同时研究了大数据、公共服务理论以及信息管税理论,其中大数据理论为提高纳税服务效率提供了技术与方向,公共服务理论明确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信息管税理论为提高纳税服务质效奠定了切实的理论基础。其次,通过分析厦门市当前“互联网+纳税服务”实践情况,总结发展现状与成绩,分析目前发展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仍存在办税管理系统有待提高、人员素质与结构需进一步提升以及大数据控制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再次,通过从国外与国内两方面分别对当前“互联网+纳税服务”实践情况进行分析,国外方面,美国建立了全面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日本建立了先进的KSK管理系统以及新加坡的既相互独立又高度管理的数据信息共享体系,国内方面,北京市开展深化网上办税平台,减少纳税人来往办税厅次数,深圳市国税局推出“微平台”,使纳税人享受“互联网+”带来的新体验,青岛市国税局开创国地税合作新局面,使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大大提高办税效率。最后结合以上分析结果,作者提出构建“一个中心,五个基本点”的“互联网+纳税服务”新模式,即以需求为导向的“大服务”互联网体系为中心,以拓展互联网思维、重造业务流程、需求为导向完善硬件设备、注重人员素质提升以及搭建大数据平台为五个基本点,切实提高纳税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