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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是一项崇高的事业,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国的慈善组织起步晚,但发展迅速,从1994年第一家现代意义上慈善组织——中华慈善总会的成立到现在,20年时间,我国的慈善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国慈善组织是基于政府与民间双方力量推动的产物,由于初始阶段社会力量的弱小,我国的慈善组织依托政府而成立,隶属于政府部门,慈善组织是在政府的主导下成立和发展起来的。本文将慈善组织界定为“官办或半官办”慈善组织,它们大多拥有政府背景,依托政府部门而成立,与政府关系密切,且政府在慈善组织发展过程中起着重大作用。官办慈善组织依托政府而建立具备政治合法性和行政合法性,可以充分利用体制内外的政治资本和社会资本;准行政化的动员方式使慈善组织具备强大的慈善动员能力,为其产生与发展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撑;官办慈善组织主要领导人来自政府部门,慈善组织借助领导魅力吸纳捐款,充分利用体制内外资源。但是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尤其是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人们慈善意识不断提高,权利意识不断觉醒,特别是2011年郭美美事件发生以后,我国的慈善组织尤其是官办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普遍遭到质疑,官办慈善组织迫切要求改变和提升自己。本文选取江苏慈善总会为研究个案,详细考察江苏慈善总会发展的基本概况,资产管理及使用状况,组织架构及主要项目运作状况。综合分析江苏慈善总会这一官办慈善组织与其他非政府主导的慈善组织或草根NGO发展的特征,具体包括资金来源渠道、服务方式更加多元化、服务对象更加广泛,拓展途径强支撑、危机公关快反应及组织内部管理与运作机制行政化等。然后综合运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分析江苏慈善总会发展的优势、存在问题及存在问题的原因,最后结合国内外慈善组织发展经验从政府、慈善组织和社会三个方面提出合理性意见。从政府角度上来看,首先必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慈善组织的关系,防止政府在慈善组织管理角色中的“错位”“缺位”“越位”现象,其次应加强慈善相关立法,完善慈善相关法制建设,让慈善事业有法可依,再者,应该加大政府对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力度,为慈善组织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最后要提高税收优惠幅度,提高个人和企业捐赠的积极性,减少慈善组织的运营成本。从慈善组织自身视角上来看,首先应该减弱自身的行政化色彩,提升自主性;其次,要加强自身公信力建设和组织能力建设,坚持走专业化道路;再次,要建立慈善组织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慈善的透明度;最后,应创新慈善形式,积极发展慈善微公益事业。从社会视角来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必须营造良好的慈善文化氛围,其次应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建设,最后社会要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监管。如此,才能更好的完善和推进我国慈善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