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普通人来说,似乎企业与慈善责任相联系显得有点牵强,其实不然。因为在企业的成长过程中与社会实际上已经形成一个隐匿型契约。契约组织的形成意味着它与契约其它成员的相互依存关系、彼此相互承担责任关系的确立。企业对社会承担慈善责任是契约约束力要求和表现。笔者通过认真分析得出企业慈善责任不仅涉及企业自身,而且关系到其它契约成员的相关责任。因为在整个契约组织中,成员间相互形成责任链,一环扣一环,企业履行慈善责任也是以其它成员履行责任为前提,如果出现其它方的责任缺位,都可能影响到其履行责任。具体的联系到当代中国企业慈善责任缺失的情况,笔者认为应该放在一个多元失范考虑。首先,政治方面:政府相关部门未能及时转换自己的角色,也就是其观念仍然徘徊于过去的计划经济时代,对于自己在当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组织中介角色浑然不清。所以出现了相关企业慈善责任法律、政策滞后,所以造成中介管理缺失。第二,文化方面:由于历史原因、在特定的背景下我国实施了计划经济体制近30年,计划经济对解放后国民经济的快速恢复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计划经济年代国家几乎管理全部经济事务,包揽一切福利事务。所以导致出现了一个不短的社会慈善文化“断层”的时代。改革开放后,我国实施更加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市场经济体制也有30年的时间,但是“断层”后遗症犹在。其在观念上的表现就是:无论企业还是社会其它成员都对它们之间事实存在的契约关系认识不清,故不能形成相互之间的责任意识。契约组织成员主观上的责任意识缺失必将导致其行动上的失范。因为企业慈善责任的形成是契约组织全体成员责任的链接、责任的合力作用结果。所以契约组织任何成员出现责任空位都导致契约责任链条的“断裂”,致使企业履行慈善责任失败。例如:舆论缺失监督责任,也是影响企业慈善责任缺失的原因。另外契约组织的一些成员如果在“市场经济”竞争中败北,为企业和社会发展承担牺牲责任,成为社会弱势群体的话,企业也无法向其履行慈善责任。第三,企业方面:作为契约组织的重要成员的企业有义务对社会承担慈善责任,由于部分企业未能认清契约的实际存在,见利忘义、责任意识弱化,在追求利益最大化过程中未遵循道德,导致出现企业慈善道德失范。当前企业慈善责任的缺失是由于多元因素造就,所以拆解其的措施必定是有针对性的、多元综合统筹安排处理,否则治理无解。当前政府应该适应社会的发展,退出扮演企业慈善募捐主体,转而加强通过市场、契约等中介而对企业慈善责任的管理,为企业顺利履行慈善责任创造优良的制度环境和文化环境。克服社会慈善文化“断层”后遗症,构建适应当代社会发展的新型慈善文化是我们破解企业慈善责任困惑的另一把钥匙。企业应该正视自己在契约组织中角色和相应慈善责任,注意培育促进企业发展的“沃土”企业慈善文化,调整发展理念,从“单赢”转化为“双赢”发展观。如此企业必能够更好地实现经济责任和慈善责任,同时推动社会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