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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文化眼光检讨人的金融行为和社会的金融伦理、法律、制度,力图探索一种当前全球金融界急需的素朴刚健的金融伦理,并就金融法律与制度的重构提出思路。以往研究金融的视角,主要有三个,即从金融运行规律的视角、从金融技术的视角和从金融监管的视角。过去以上视角上的研究,甚有成绩;但对金融的观察,如果限于以上视角,却显得不够。这次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并由全球金融自由化管道所传播而成的全球金融危机,更加昭示了另一个视角的重要性。这就是文化伦理的视角。本文即从这个视角切入研究,初步建立了一个文化金融学体系。要真正弄清个人的金融行为与社会的金融伦理、法律、制度背后的文化问题,局限于金融学之内的知识是难成其功的。本文认为,对金融进行人性的、历史的、当前情势的三维焦点的考察,首先形成个性化的文化见识,才可能成就一个具有系统性的学术领域:文化金融学。所以,文章从对“人”的探讨开始,构成全文的第一部分。在这个部分中,通过质疑“经济人”概念的简约性和虚构性,揭示了人作为伦理本位的本质特征。这与当前经济学的前沿性理念:活动于市场上的人绝不是生物意义上的人而是文化意义上的人,具有内在的相通。由此出发,作者采用现实与历史的照应、欧美与中国的对比这个比较文化学研究方法,对金融的事实秩序和金融的价值秩序进行了系统的描述,揭示文化对金融的价值秩序的塑型作用。那么,支撑金融价值秩序的文化因素有哪些呢?文章提出了正义、诚信、节制、责任这四个基本的文化元素,它们如水中之盐一样支持着金融的伦理、法律和制度。文章从金融历史与现实关联性视角,选取了富有意义的案例,指出:但凡文化元素缺失,则金融必定陷入病态,或按美欧学术界的习惯概念,称为“恶金融”,历史的教训,值得注意,当代的格林斯潘时期与十八世纪法国“约翰.罗”体系时期就有着惊人的相似,亚当.斯密、马克思、凯恩斯都曾专门研究过这个著名的约翰.罗体系,当今一些美国学者特意又把约翰.罗体系重述出来,以便于与格林斯潘时期作对比。本文也在相关之处专门研究了约翰.罗的案例,以及其它历史案例,指出:金融中的关键文化元素,即正义性的缺失,是“恶金融”之源;也是当今我们身处其中的金融危机之源。是为文章的第二部分。紧接以上的哲学的与历史的视野相结合的分析,按照分析的结论,文章转入对二十世纪金融的文化批评。二十世纪金融中的著名事件和制度巨变,都没有即身而终,在全球化时代,它们以各自不同的方式给我们提出了问题,文章便自然而然地就这些问题进行伦理文化上的阐释。是为文章的第三部分。通过以上的人性、历史、当代情势的三维聚焦的分析,作者对二十世纪危机型金融的历史与现实进行了文化批评,就金融文化重构初步提出了设想,而其核心是,重构素朴刚健的金融伦理。本文的研究方法,既不同于流行的实证分析,也不同于由现成的概念出发的规范分析;它更接近于马克思的方法:为了免受现实中繁茂芜杂的事实存在的干扰,依靠抽象思维能力把复杂的现实形态还原为最初的简单形态进行分析,这个简单形态既是逻辑的起点又是历史的起点,从这种简单形态出发又一步步回到现实形态,并对现实做出结论。文章在相关之处特意批评了当代英美分析哲学把事实与价值割裂为二的方法论。这种方法论对多年来的金融研究是有不利影响的,表现在把金融研究局限于所谓的事实判断,而把价值判断开除了;可是离开了价值判断,事实判断也就走到形下学的纯技巧之路上去了。也正因如此,那些直接服务于工商业资金循环的信贷风险分析技术与那些货币自性繁殖的投机技术,便不分价值序列地排列在一起。在实践中,就表现为巨量的现金流从产业链上漏出,进入虚拟金融,狂热地参加货币自性繁殖的投机博利,对此却没有一个系统性价值理论可以进行有力的价值追问。本文初步探索得到的金融文化学原理,对于认识、分析后金融危机时代的金融有其价值,至少它提出了一个新的视角;关于重建素朴刚健的金融伦理的思考,也将有助于人们探索后危机时代的全球金融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