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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年马克思与鲍威尔的理论关系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中是一个长期被遮蔽的问题:作为当时德国青年黑格尔派运动的领军人物的鲍威尔,是否仅仅作为马克思实现哲学革命过程中一朵可有可无的“逆浪”?与大学时代的青年马克思亦师亦友的鲍威尔,其思想是否可以单一地被界定为“批判的批判”这一滑稽的自我意识哲学?这是一个严肃的理论问题。
通过研究,笔者认为鲍威尔的思想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最初,鲍威尔是作为正统神学的卫道士以反对施特劳斯《耶稣传》而登上德国思想舞台的,然而其在1839年发表的《致亨斯腾贝格先生》等著作中,鲍威尔观点所体现出的激进程度已经超过了施特劳斯那种仅在学理上论证福音书是否真实等一类的观点,鲍威尔的目的是要摧毁包括号称最高真理的基督教在内的一切宗教。这种激进的观点引起了德国思想界的巨大震动以及普鲁士官方的恐慌,鲍威尔也因此于1842年3月被解除教职。以这一事件为分水岭,鲍威尔的思想再一次发生变化,这一变化集中表现在其在《文学总汇报》上的观点,对此马克思认为,“鲍威尔的批判以及整个德国思辨的全部谰言达到了顶点”,笔者认为,这一理论定位恰当地指明鲍威尔自我意识哲学的最终完成。
笔者认为,青年马克思对鲍威尔自我意识哲学的批判经历了三个阶段,这构成了本文主体部分的第三、四、五章。关于这三个阶段的界划,笔者在文章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笔者认为,写作《博士论文》时期的马克思与鲍威尔在对哲学的理解上可以说是同质的,只是文章中的个别词句存在着潜在的差异与分歧。而1843年,可以作为青年马克思与鲍威尔理论关系的分水岭,在这一年中,青年马克思连续写作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3年3月中-9月底)、《论犹太人问题》(1843年10月-12月中)、《〈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等著作,可以说这是青年马克思经历《莱茵报》时期现实的“物质利益”震动后的理论成果,这些成果集中地反映了青年马克思在国家社会问题的看法上与鲍威尔的分歧。然而作为青年马克思与鲍威尔的首次理论分歧,只是发生在宗教与政治领域而非哲学领域,笔者认为,青年马克思真正在哲学层面上批判鲍威尔,是在稍后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写作中完成的,由此,笔者将此断定为青年马克思对鲍威尔批判的第一个阶段的理论结点。
虽然在第一阶段中,青年马克思正确地指出了鲍威尔自我意识哲学的内在缺陷,但由于此时的马克思主要是依据费尔巴哈的人本逻辑而提出的批判,因此,对鲍威尔的批判从根本上来说并没有击中自我意识哲学的理论要害,接下来,青年马克思在作为批判的第二阶段的《神圣家族》一书的写作中,才第一次将其之前与鲍威尔的理论分歧与批判系统化,在哲学观、历史观、政治观诸方面对鲍威尔的自我意识哲学展开了全面的批判,这也是本文讨论的核心部分。对于马克思的批判,鲍威尔也发表了反驳文章,对此,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圣布鲁诺”章中给予最终的批判,这是马克思对鲍威尔批判的最终完成。
笔者研究青年马克斯与鲍威尔的理论关系,目的在于揭示马克思实现哲学革命之前与德国思想界尤其是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运动之间的理论传承关系,在这一关系中,鲍威尔是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历史地揭示这一环对于今天我们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具有补白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