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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共事业改革以来,有关如何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文献不可谓不翔实,周其仁、张昕竹等人的文章为电信、电力等行业的市场化提供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而与此对照的是,人们对重组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则明显关注不够。国内外的相关经验表明,搁置成本、普遍服务与市场支配是在公共事业领域展开竞争的三大难题,而搁置问题无疑是其中最为棘手的一个,它为本文加入公共事业改革讨论提供了一个独特的入口。本文试图通过借鉴国外的搁置成本问题解决经验,探讨中国公共事业(以电力为例)改革中的搁置成本问题并试图建立一个符合国情且具操作性的搁置成本回收框架,包括:搁置成本的评估、搁置成本的减轻及搁置成本的补偿机制等内容,以弥补现有文献的不足,并为改革提供有实践意义的参考。
本文研究的内在逻辑为:
首先在公共事业改革的背景中发现搁置成本产生的根源,探究搁置成本的本质。然后,作者通过对管制合同理论的深入研究,揭示出搁置成本对于管制合同的受害者——公共事业而言,就是其在管制者违反管制合同时所受到的损失,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管制者应该对此予以赔偿。公正的法律应该是以效率为基础的,所以本文并没有停留在单纯的法律逻辑推理上,而是通过博弈论的方法进一步证明了搁置成本的存在对竞争效率的影响。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到的结论是:无论是出于维护法律的公正还是为了促进经济效率,管制者都应该对搁置成本予以赔偿。研究表明,合理的赔偿水平、有效的赔偿机制是搁置成本补偿问题的关键。最后,基于中国电力行业的改革实践,本文研究了中国电力行业的搁置成本问题,并提出了若干建议,以此为正在进行中的中国电力改革提供参考。
全文分为七个部分:
第一章为导论。导论总领全文,主要阐述选题的缘起、理论与现实意义,相关文献的简要综述以及本文的逻辑框架和结构。
第二章——“研究背景分析”,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揭示搁置成本产生的历史根源,综合并比较不同国家搁置成本的共同及不同之处。在本章的第三节作者深入分析了改革对于不同利益所有者的影响,以及搁置成本的处理与利益的重新分配。
第三章——“搁置成本与公平”,本章对搁置成本问题进行法律经济学分析,进而得出的结论是,搁置成本是管制者违反管制合同对被管制的公共事业造成的违约伤害,出于法律的公正原则,应该由管制者对此予以赔偿。
第四章——“搁置成本与竞争效率”,这一部分利用了一个多时期的动态古诺模型来分析搁置成本对市场竞争均衡结果的影响,进一步探讨了搁置成本赔偿的效率基础。本部分的结论是,对搁置成本补偿的失败将妨碍管制合同的履行,除了不公平之外,它还威胁到了效率,因为它对投资产生威慑性的效果,进而破坏的消费者的长期利益。
第五章是在第三和第四部分的基础上探讨是关于搁置成本补偿机制的选择以及搁置成本补偿数量的模型分析。从逻辑上看,第三章有关管制合同的法律分析为搁置成本的补偿提供了理论依据,而第四章有关补偿与效率的讨论则为本章的模型建立奠定基础。本章的最后提出了几个比较常见的搁置成本补偿机制,并对其中的一种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讨论。
第六章为中国搁置成本问题的分析。该章在详述了中国电力改革进程及管制制度变迁的基础之上对中国搁置成本问题的特殊性进行的深入分析,并针对这些特性给出政策建议。
最后一部分是尾论,指出本文的贡献及局限,以及搁置成本问题后续研究的初步设想。本章还指出,如果管制者的行为是不受约束的,管制者的个人(这里的个人不是指单个自然人而是一个利益个体)目标又与社会目标不兼容的话,就有可能产生无约束的管制失控现象。在中国,管制过度现象与“管制俘获”是同时存在的。法律赋予了管制者进行管制的权威,却没有相应的约束,没有约束下的权利滥用成为中国各行业管制机构的显著特征之一,本章没有继续深入探讨这个问题,而是将其作为本文作者后续研究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