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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实施的政策性保险。工伤保险的实行,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得劳动者无后顾之忧,给工伤职工提供工伤待遇补偿;分担了用人单位因工伤职工的补偿而产生的负担,保证用人单位的正常运作。但是,随着工伤保险的普及,工伤保险欺诈行为也大量增加,其中又以在缴费环节“钻空子”和利用骗保惩罚制度之不足而“以身试法”者见多,从而严重威胁着工伤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本文依据较为系统的一手数据,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对工伤保险欺诈行为与欺诈控制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认为作为欺诈控制手段的现行工伤保险相关制度及政策尚不完善,尤其是缴费环节控制不够慎密,骗保惩罚环节反欺诈力度不足。就具体的研究作业而言,本文首先通过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对上海市PD区近年发生的工伤保险欺诈行为进行统计,确认逃避缴纳工伤保险费和工伤事故发生后的骗保是两种发生频度相对较高的工伤保险欺诈行为;然后,分别对现行工伤保险缴费制度及政策和骗保惩罚制度及政策进行具体分析,结合实例,对这两个环节的不足及其完善对策进行论证和探讨。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首先,防患于未然的源头控制和亡羊补牢的事后控制,是工伤保险欺诈控制的两个主要环节,也是提高工伤保险欺诈控制有效性的两个最重要环节。其次,作为工伤保险欺诈行为的源头控制手段,现行工伤保险缴费制度及政策的主要不足在于由于系统漏洞或监管不力等原因无法做到“全员、按时、足额”缴费;弥补这些不足的主要对策在于充分开拓社保经办机构同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对事后参保单位进行严格稽查、事后参保人员的部分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再次,作为工伤保险欺诈行为的事后控制手段,现行工伤保险骗保惩罚制度及政策的主要不足在于惩罚措施执行力低、落实不到位;弥补这些不足的主要对策在于完善社会保险反欺诈的立法、加强执法力度、丰富惩罚形式、加强工伤保险欺诈惩罚制度及政策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