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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快速发展,工业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愈加突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以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不断加强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虽然国家2006年规定工业用地必须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并且成交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标准价,但在财政分权体制和政府官员晋升考核机制下,地方政府官员为确保其在任期间的“业绩”,更倾向于通过低价供地进行招商引资,从而导致工业用地价格偏离了实际价值,出现扭曲。基于以上政策及现实背景,本文利用2003-2015年国土资源部监测的105个大中城市工业用地价格及相关经济指标数据,检验工业用地价格扭曲对于区域经济短期增长及长期发展的影响,从而检验地方政府低价供地行为的引资效果。本文首先在梳理相关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基于土地资源价格理论以及区域经济增长理论,结合我国工业土地利用的政策发展和地方政府制度环境的演化历程,分析了地方政府低价供地行为的产生、驱动因素,以及其短期与长期增长效应。然后通过总结与梳理现有研究关于低价供地行为与其经济效应的代理指标,并结合理论分析,进行了地方政府低价供地行为、低价供地行为的短期增长效应与长期增长效应的界定,并通过统计分析,对我国地方政府的低价供地进行现状评价。进而分别从短期增长效应与长期增长效应两个角度,利用目前土地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的105个主要城市2003-2015年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其中为了使研究结果更加可靠,将长期增长效应分为经济指标和环境指标两方面,更加全面的分析了地方政府低价供地行为的引资效果。最后依据现实情况、理论分析及实证研究结果,给出政策建议,并进一步对研究结果讨论,提出本文的研究缺陷及未来的研究设想。结合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本文得出以下结论:(1)GDP增长率、外商投资和政府财政收入均与工业地价呈现显著负相关关系,表明在短期内,地方政府压低工业地价能够达到招商引资的效果,并且起到了促进地方经济增长、扩大政府财政收入的作用;(2)产业专业化水平、产业升级相关指标均与低价供地行为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而工业污染指标与低价供地行为表现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由此说明,地方政府低价供地造成工业地价相对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偏低的状态,形成工业土地要素的价格扭曲,不利于地区产业专业化和产业结构升级,并且会加剧环境污染。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及环境保护是影响经济长期增长的重要因素,也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从而,低价供地行为不利于区域经济长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