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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南银行从1939年10月15日成立到1948年4月合组成华北银行,一共存在将近9年时间。在这过程中,银行完成了统一货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活跃业务制度的事业,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运行机制。冀南银行运行机制的独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战时性。这是冀南银行运行机制最突出的特征,因为时代背景的特殊性,银行各项运行机制的制定及实施均受到战争的影响。其次是暂时性。冀南银行的运行机制是随着战争局势的变化而不断更新补充的,并不是确定后便永久固定,它在冀南银行的不同历史时期均有调整。最后是政令性。即冀南银行的活动大多根据中央政府政令,综合市场现况进行布置。冀南银行从实际出发,充分把握客观规律,适时调整自身运行机制,完成了支持抗战经济、保护人民利益的历史使命,成为新中国金融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冀南银行的发展分为四个时间段,即冀南银行产生之前、建立初期、冀南银行与工商局合并、城市业务的开拓。首先在冀南银行建立之前,晋冀鲁豫根据地内已经存在有传统的金融机构,特别是在冀行建立地山西。所以冀南银行在成立后极大借鉴了传统金融业的优秀制度,尤其是票号的管理、用人、业务活动等。冀南银行之所以可以借鉴到传统金融制度,其一是因为它建立于山西境内,地理位置便利;其二是银行内部招纳了多位传统金融业的专家,他们在结合冀南银行现实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与发展了冀南银行的各项运行制度。此外,上党银号在冀南银行成立前,充当了晋东南地区的革命金融机构,为人民与军队提供便利。随着冀南银行建立,上党银号纳入冀南银行中,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冀南银行筹建于1939年10月,自建立之日起就以货币为中心开始了一系列活动。冀钞发行时根据地内还流通着多种货币,它们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冀钞的流通,所以冀南银行先从整理杂钞入手肃清根据地内的货币。在肃清杂钞的同时,冀南银行积极开展货币斗争,同敌伪钞、伪联银券以及各项货币阴谋展开无声的斗争。与此同时,冀南银行决定对于法币实行保护政策,通过保护法币稳定根据地市场从而推动冀钞的发行。除进行货币任务外,冀南银行明确了机制内部管理制度与外部业务制度。对于机制管理问题,冀南银行确立了总分支三级制,明确隶属关系,同时制定了各科室工作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制度。对于外部业务制度,冀行主要规定了银行的基本业务,以及物资与外汇管理业务的细则。冀南银行建立初期主要围绕统一货币、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与外部业务制度展开活动,服务根据地军民。1944年10月,冀南银行太行区行与晋冀鲁豫工商管理局合并办公,标志着行局机构的成立。当然,冀南银行与工商局的合并并非一帆风顺,合并磨合期间双方部门产生很多间隙,对此行局以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解决了此类问题。行局为更有效的展开生产合作,制定了合理的组织机构以及人事制度,通过完善运行机制帮助行局完成各项任务。在此时期,行局对管理制度与业务制度的安排是十分有序的:工商管理局主要通过管控进出口贸易、管理税收、缉私以及工厂商店来灵活完成工商管理任务。冀南银行则主要负责存贷汇、信用等基本业务,冀行的业务活动随时配合工商管理局的工作计划,二者协同合作。冀南银行与工商管理局合并办公是一个协同合作又各司其职的过程,即使双方最终分开办公,但经过这次合作,二者间的配合更加默契,他们共同为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发挥出重要的作用。1946年初冀南银行总行迁往河北省邯郸市,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城市中来。为了适应城市经济的发展,冀南银行开展了城市业务,并积极进行企业化改革,努力使各项工作与城市发展相适应。冀南银行在进行城市化改革的同时,对农村经济也保持高度关注,如帮助农村建立与发展了属于农民自己的金融组织,信用合作社,这是冀南银行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帮扶与贡献。1948年4月,随着解放战争胜利局面的定型,冀南银行与晋察冀边区银行合组成华北银行,成为华北解放区的唯一金融机构,并与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确立固定的货币比值,统一货币流通,由此奠定了新中国金融事业的统一基调。1948年末,中国人民银行在此基础上成立,以冀南银行为代表的革命根据地银行结束他们短暂的历史使命,成为新中国金融事业的奠基者与建设者。纵观冀南银行运行机制的历史进程,不难看出变迁是其发展主题,也由此锻造了银行的三大特征。在运行机制不断调整的过程中,冀南银行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遵循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为新中国金融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