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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工程是指以政府为主导并由政府建设,以满足公共需求为目的,以政权建设及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为主要内容,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者融资的固定资产投资。政府投资项目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和手段,政府投资项目的成功与否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另外政府投资工程在推动经济发展、调控产业结构、扩大就业等方面也起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地方政府投资工程,与社会公众联系更加紧密,使用对象更加有针对性,许多全局性的政府投资工程也是由地方政府具体实施。因此做好地方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在政府投资工程管理过程,存在着政府投资工程实施目的异化,非正式制度替代正式制度现象严重,工程管理效率低下以及工程监督效果差等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了投资目的偏离、公共资源利用效率低下以及腐败现象滋生,最终导致公共利益受损。本研究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介绍本文研究的背景,评述了已有相关研究,指出研究地方政府投资工程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第二部分对地方政府投资工程和地方投资工程管理进行了界定,并回顾了我国地方政府投资工程管理的历史沿革,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投资工程管理现状进行了描述,介绍了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探索的两种模式。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初始委托人监督缺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成本转嫁,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管理中的同位一体现象。在第四部分中描述了西方发达国家在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经验以及对我国政府投资工程的启示。本文第五部分结合我国地方投资工程管理现状认为应当从明晰委托代理关系、缩小委托人与代理人的信息差异,割裂利益诉求与利益实现途径以及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三方面入手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