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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房价的持续攀升,越来越多的人喜欢把买房作为一种投资方式,并且越来越重视房子的产权问题。但是与此同时,涉及房屋产权的纠纷也层出不穷,需要用法律解决矛盾,做到定分止争、物尽其用。借名购房定义各异,对于其是否包含借名购房引发的物权行为,或是仅仅以为之借名购房为债权行为,对于其内涵的界定,直接导致对借名购房合同性质的判定与其效力的争端,借名购房的无名合同说、消极信托说、代理说、脱法行为说、混合合同说众说纷纭,其效力的判断依据与关于此种学说的借名购房合同效力的类型化分析。借名购房引发的物权变动,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其对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冲击,以及由此引发的事实物权与法律物权的区分,最终该问题的落脚点在于房屋物权的最终归属,由此引发出名人、借名人与第三人关系的梳理,得出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也给司法实践提供统一的裁判标准,改变同案不同判与判决论证不充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