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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前社会已经进入了老龄化阶段,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达1.77亿,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为13.26%,这其中1.19亿为65岁及以上人口数,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为8.87%,我国当前的老龄化形势严峻。而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收入替代率低,且现收现付条件下缺口逐步增大,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覆盖面有限且发展不平衡,第一、二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未能有效缓解我国当前日益严峻的养老压力,因而需要鼓励发展第三支柱的补充型养老保险,建立由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商业养老保险三大支柱构建的养老保障体系,应对我国当前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而为鼓励个人购买补充型养老保险,采取一定税收优惠措施,是十分必要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允许投保人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保费在税前列支,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免税,只在领取养老保险金时根据当时的税率情况延期缴纳税款。该种保险允许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时缴纳的一定比例保费在所得税前列支,和我国目前个人收入纳税后再交纳保费的情况有所不同。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形势,但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和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却并不能有效缓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因此需要发展作为第三支柱的递延型补充养老保险政策,以此来确保我国安全渡过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其次对国外已经成功实施个人补充型养老保险的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分析,并加以经验借鉴,吸收适合我国当前国情的国际经验;再次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对居民效用的影响,文章主要采用生命周期模型,将人的生命周期分为工作期和退休期两个阶段,具体分析递延型税收优惠政策如何通过增加个体消费和提高老年期收入来提高个体的整体效用水平,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提供理论依据,并构建理论模型,进行数值模拟得出最优的税收优惠幅度;最后在进行的理论分析和数值模拟基础上,进行文章总结,并对我国实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提出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在于从生命周期角度,通过模型构建分析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政策对个体效用的影响,同时运用数值模拟得出了实施递延型税收优惠政策的最优税收幅度。本文研究的意义在于为国家实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政策提供相关建议,同时也为保险公司在设计该类产品时提供建议,保险公司可以在政策试点城市推出迎合市场需求产品,以增加保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