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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市场经济引入乡村社会生活,大大推动农村的生产力发展,极大改善农民生活状况。伴随着乡村经济与国家乡村治理方式的转变,乡村社会出现了诸多不协调、不和谐的现象,集体认同感下降,村民之间原子化的趋势加剧,社会的合作能力大大衰退,乡村社会秩序均衡面临着严重倾斜的危险。与此同时,乡村社会也在自主与自发地寻求重建乡村社会的道路,其中当代中国乡村共同体重建就反映了乡村社会自主与自发重建乡村社会的努力。在分化甚至“原子化”社会中,乡村共同体重建活动应该是一个值得当代中国社会关注的社会现象,但现有的研究很难解释乡村共同体重建与乡村社会“原子化”的矛盾现象,也很难提出有助于当代中国乡村建设的理论观点。
本文首先从对共同体概念和理论的回顾开始,关于“共同体”,西方理论中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是将共同体与“社会”相对,将之视为分析社会历史变迁的方法论工具;第二是着重强调共同体与个人相对的一面,将之视为一种理想的群体类型。笔者主要基于第二种观点认识共同体,即把共同体看作一种理想的群体类型。但是,笔者并不赞同西方理论中关于个体与共同体绝然对立的观点,并不着眼于个体主义与共同体主义(即社群主义)的价值理论对立,而主要是比较了滕尼斯与韦伯关于共同体概念的差异,同时借助于韦伯异质分化背景下的共同体应强调规章化与制度化发展的理论观点,运用“理想类型”方法分析了当代中国乡村以乡土文化复兴和集体经济为基础的共同体重建类型,由于缺乏组织化和社会力量的整合而导致规章化和制度化的不完善,最终不能形成真正的乡村共同体.不能有效地解决乡村问题。
反思当代中国的乡村共同体重建,乡村建设的核心问题就是要促成村庄的自主发展,要建设一个现代的社会自主、志愿性的乡村共同体,必须注意社会自主力量与组织化这两个关键因素和环节。21世纪新农村建设的开展为乡村共同体组织化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只有在此基础,真正的乡村共同体才能得以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