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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了危机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发布,迟报、谎报、瞒报都要依法追究责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还将突发公共事件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我国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自此进入规范化阶段。SARS危机事件以来,我国理论界对公共危机的研究进入了一个热潮期,学者们分别从法制建设、经济对策、公共管理等角度进行了研究。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城市应急管理建设起到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政府内部部门分割、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情况仍然存在,无论是政府应急机构,还是各专业应急组织,都存在协调困难问题。再者,当前我国城市应急管理组织,从上到下还处于分散割裂的临时的状态,没有一个有效、有力、稳定的统筹部门,没有形成集成化、立体化、信息化的城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因此,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城市应对突发事件和抗风险的能力就成为本文的主旨所在。本文通过分析文献资料、案例研究和理论研究,对我国城市应急管理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了我国城市应急管理协调机制的相关概念,分析了我国城市应急管理协调机制的研究背景和研究价值,把权变理念、全面参与理念和全过程理念引入危机协调管理,分析了我国城市应急管理协调机制在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第二部分,在分析我国城市应急管理协调机制研究视角的基础上,剖析了我国城市应急管理的相关原则和主要协调形式。第三部分,在分析我国现行应急管理协调机制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城市应急管理协调机制存在的结构性缺陷、功能性缺陷、主体性缺陷和参与者不足等问题。第四部分,针对我国城市应急管理协调机制存在的相关问题,从法律机制、职能结构、组织运行机制、参与机制和信息协调机制等五个方面对构建我国城市应急管理协调机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