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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汉语中,动结结构主要表现为动结式和“得”字式,本文主要研究前者。该结构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变现为活动或状态体动词,第二部分表现为状态体动词或形容词,二者所表示的事件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本文着重探讨两个问题:1)该结构中的谓词组合是在语言的哪个层次上通过何种方式生成的?2)为何该结构通常可具有多种解读,且某个或某些解读比其它解读更容易获取?为了更好地回答这两个问题,我们以Levin和Rappaport Hovav先前的研究为基础,提出了自己的事体结构模型,该模型包括三部分:衔接准则与两大区别。衔接准则的作用是将承担语义的论元与各种语法关系衔接在一起;而两大区别则让我们对简单事体结构与复杂事体结构,结构成分与固定成分的概念有了更明确的认识。通过衔接准则,致使论元也被赋予了各种语法关系。通过研究,作者发现谓词组合的生成遵守词汇法则,同时还要受到语用因素和生活常识的影响。而复杂事体关系是简单事体与复杂事体相互糅合,致使论元实现共同作用的结果。此外,谓词组合的句法框架也由事体结构模型决定,即由处于第一位置的谓词自身特征(状态体还是活动体)决定。对于动结式的歧义,我们以歧义句“王五追累了小明”为例进行了探讨,该句有四种含义,分别为:(1)王五追小明,结果小明累了;(2)王五追小明,结果王五累了;(3)小明追王五,结果王五让小明感到了劳累;(4)*小明追王五,王五自己感到了劳累。其中(4)不可得,(1)最容易理解,(3)最难理解。我们分别探讨了(4)的不可行性和(1-3)的可行性,而后又对(1-3)可得的难易程度进行了分析。我们认为同一动结式的不同解读与谓词组合自身所表达的两种不同论旨关系(单一论旨关系和复杂论旨关系)的交互作用方式有关,也与其致使论元的实现方式有关;而不同解读的可理解性差异又与典型性原则和释义准则(即在主动句中,有生命的主语常被识解为动词的施事或感事)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