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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霾污染和臭氧为主的复合型大气污染已经成为了我国各级人民政府最为重视和关注的两个重要环境危害性问题,对其的管控措施也越来越科学化和精细化。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s)是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已经成为当前直接影响我国复合型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物之一,但对VOCs的监测和控制技术亟待完善。尽管我国已围绕VOCs形成了一套针对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的有效监测与评估标准方法和体系,但由于VOCs成分复杂,不同行业差异性较大,故而通过对比不同VOCs表征指标和监测方法,完善相应行业的高效VOCs监测方法,对于我国VOCs的环境监管与控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本文通过梳理不同监测标准中VOCs表征指标定义和典型溶剂使用行业的主要VOCs污染物,评估各VOCs监测方法的适用性;通过实验室研究和企业现场测试的方法,评价了不同VOCs监测方法的实测结果,并以山东德州市的典型溶剂使用行业的VOCs污染特征研究为例,对比了不同VOCs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目前,国内对于VOCs的表征方法主要以非甲烷总烃(NMHC)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为主,并且对于TVOC的监测方法还不完善。通过比较国内典型溶剂使用行业的主要排放污染物和现有TVOC监测标准中的监测对象,发现使用方法HJ 759和HJ 734进行监测的污染物种类较全面,而方法HJ 644缺少对醛酮类、酯醚类和醇类物质等典型溶剂使用行业主要排放污染物的监测,同时HJ 734、HJ 644和HJ 759三个监测方法均未完全覆盖所有典型溶剂使用行业的主要排放污染物。通过对包装印刷、木质家具制造以及汽车制造等典型溶剂使用行业实测样品的TVOC和NMHC浓度进行分析,发现TVOC浓度远低于NMHC浓度,这可能是由于TVOC的监测并未覆盖实际样品中的所有挥发性有机物物种。对TVOC和NMHC实测结果的相关性进行分析,发现:HJ 759监测方法下的TVOC浓度与NMHC浓度的相关性与HJ 734监测方法下相关性接近,且二者都高于HJ 644监测方法下的相关性。通过研究NMHC和THC对于酯类、烷烃类、芳香烃类和醇类化合物的混合气体的响应结果,发现THC相较于NMHC可以更好地响应上述四类化合物。加之THC监测方法与NMHC监测方法相比更为高效,因此在实际监测中可以考虑用THC代替NMHC来表征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通过对德州市四个典型溶剂使用源行业(汽车制造业、木质家具制造业、玻璃纤维塑料制品制造业、包装印刷业)企业的NMHC和TVOC浓度(采用HJ 734方法)进行监测,发现所有样品的NMHC浓度均高于TVOC浓度。对TVOC监测结果分析发现,德州市4个典型行业的主要排放物种为芳香烃和含氧VOCs(酯类、醇类),形成基于本地排放特征的VOCs组分的排放因子库。基于实验研究中已发现THC对芳香烃类化合物、醇类和酯类物质有更好的响应,在今后实测中可以考虑用THC代替NMHC来表征典型溶剂使用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