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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产品种类日渐丰富,产品功能日益繁多,产品构造日趋复杂。这些产品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其危险程度也大大增加,因为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事故也层出不穷。为此,欧美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针对产品责任问题展开专门立法,以维护消费者、用户的合法权益,逐渐形成了各国的产品责任法。进入21世纪之后,国际贸易迅猛发展,产品跨国界快速流动,从而导致跨国的产品责任案件日益增多。某一涉外产品责任有可能同时适用到不同国家的法律,而准据法的不同也必将导致判决结果的截然不同,所以研究涉外产品责任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就成为现代国际私法领域一个重要的课题,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据此,本文拟通过介绍和比较分析国外较为成熟的产品责任的立法,针对我国在实体法和冲突法两个方面的实际情况进行思考和研究,并提出个人的观点和建议,以期对我国的立法有所裨益。本文主要内容如下:引言:选题的现实意义以及本文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第一章:本章对产品责任的概念、法律性质和构成条件做明确的界定。第二章:本章介绍各国在产品责任实体法方面的法律冲突。重点对比分析了各国在产品范围、责任主体、归责原则、抗辩事由和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法律冲突。第三章:本章介绍国外在产品责任冲突法方面的立法和有代表性的司法案例。重点对美国和欧洲几个发达国家以及《海牙公约》在产品责任诉讼中的法律适用规则进行比较分析,探讨目前在国际产品责任诉讼中法律适用的新发展和趋势。第四章:本章列举分析我国在产品责任的冲突法和实体法两个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重点对《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有关产品责任的法条进行比较分析,列举了其中存在的法律缺陷和矛盾,并结合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现状提出个人的观点和设想,期望通过法律的完善更好地保护我国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健康发展。结束语:总结本文的主要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