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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很多学者都在研究宋明理学,但是每位学者的研究“视角”都不相同,这使得学术界的研究得以多维度、多层面的发展和扩充。作为马克思的两大理论贡献之一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在马克思的研究领域里一直都受到高度重视。在研究宋明理学时,我们要以历史唯物主义为视野,运用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去分析问题,把哲学问题放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还原当时的社会背景,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宋明理学的相关问题。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来看,宗法社会与儒学的关系彰显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互动:宗法社会的历史面貌选择了儒家思想成为社会主流意识。同时,儒学也最大程度的适应了宗法社会的需要,促进其发展。宋明理学作为儒学在宋明时期发展的特定阶段,是在适应社会需要的基础上,沿儒家发展的轨迹,吸收各家思想的精华所孕育出来的必然结果。首先,宋代生产力的发展导致生产关系的变革,经济基础的变化决定上层建筑的逐渐转变,理学便在这种变革中产生了。其次,唐末五代礼乐崩坏,宋王朝建立以后厉行集权,重整伦理纲常,这种政治和社会的需要直接促成了理学的产生。最后,汉唐儒学发展停滞威胁到儒学的传承,也阻碍了宗法社会的发展。社会意识具有历史继承性,为改变汉唐儒学发展停滞而阻碍社会发展的局面,宋明理学在继承儒学合理成分的基础上,也融合和发展了佛、道两家的思想,使理学的产生既具有了相当的理论针对性又有了深厚的理论基础。宋明理学通过天理论、道统论、格物致知论和心性论构建起其庞大的理论体系,它确立了以“理”为本体的形而上学理论体系,完成了儒、道、佛的合流与创新发展,高度强调和重视个人道德修养。宋明理学产生后,客观上适应了当时社会的需要,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历史进步性。但是,毕竟理学是宗法社会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其自身的理论缺陷和生产力发展过程中原有的价值流失都是不可克服和避免的。这使得理学由“必然性”逐渐转为“流弊”。历史唯物主义认为,要在历史中考察历史。从这个角度来说,宋明理学虽有弊端但仍具有重要的价值:它重塑社会伦理,维护社会的治理与稳定;反对特权,提出重民思想;以理抗势,从道不从君。这些都是它的历史意义,同时它对我们现代社会也有一定的启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