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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国证券市场在不到30年的发展历程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政府在证券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缺失和不足仍是显而易见的。学界以往对政府监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等具体部门法领域,本文试图通过历史的、比较的、制度的方面对政府监管进行制度研究。通过对证券监管基本理论的阐述,分析我国现有证券监管体系的现状,在比较分析英美发达国家证券监管模式的基础上,提出对我国证券监管模式的完善建议。首先,文章在明确界定证券市场、证券市场政府监管,政府监管的经济学基础和法律不完备性理论内涵的基础上,综合阐述了我国证券市场政府监管模式及现状。同时文章从历史角度揭示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演进过程,并分析了其产生的经济、社会背景。其次,本文通过对西方英美国家证券市场监管模式进行对比分析,从历史分析的角度揭示西方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演进过程,即从不干预到干预的监管过程,并就证券市场最新发展动向进行阐述,从而得出对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启示。再次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文章分析了我国现有证券市场监管模式存在的理论缺陷,即监管理念上的缺陷、监管方式上的缺陷,以及监管机构定位上的缺陷。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完善我国证券市场政府监管的具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