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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上海的住房价格飞速上涨。上海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明显的低于房价的增长速度,居民的实际购买住房能力显著下降。住房价格的迅猛上涨,使得普通老百姓买不起房,引起了市民的强烈不满,一时间上海的房价成了全市及全国人民关注的焦点。为了遏制上海住房价格的过快上涨,稳定上海房价,促进上海房地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2005年3月开始,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加大了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力度,先后从土地、财税、金融、市场监管监测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宏观调控政策出台以后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上海市的住房价格涨幅逐渐回落。2005年全市商品住宅均价是6698元/平方米,同比上涨9.2%,涨幅比上年回落17.1个百分点。住房供应结构有所改善,中低价普通商品住宅的供应量占整个商品住宅供应量的比重有所提高。但是,住房价格依然在高位盘整,住房供应结构依然不合理,房地产市场秩序依然较乱。上海市政府为了实现稳定房价的宏观调控目标,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上海市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稳定房价的责任;坚持立足于以经济手段为主的综合调控;坚持实行供应和需求双向调节、综合治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把握调控力度;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政策。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目标。加大土地供应结构调控力度。积极建立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三房”土地储备制度,优先保证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拆迁安置用房的建设用地,着重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严格控制高档住房用地供应。探索低价位住宅用地供应政策。加大住房供应结构调控力度。加大二手房供应调控与支持力度。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根据居民购房数量对契税实行累计税率。对非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普通住房提高税率,严格执行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政策,严格税收征管,加大对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等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控。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贷款条件,加强对非房地产贷款资金转移投资房地产行为的监管;加强住房消费贷款管理,认真执行首期付款比例、住房贷款利率等政策;对购买多套住房、购置别墅、高档住宅,应制定贷款利率、首付款成数等方面的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