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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爆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给银行、证券等整个金融体系带来了严重的冲击与巨额的损失,虽然这一危机的导火索是银行业对于金融衍生工具的滥用,但是另一不容忽视的原因是银行监管部门的监管缺失。对此,作为国际监管者的巴塞尔委员会出台了《巴塞尔协议Ⅲ》,《巴塞尔协议Ⅲ》同《巴塞尔资本协议Ⅱ》相比,更强调了银行的资本质量与抗周期性风险的能力。而贷款损失准备金正是反映银行贷款质量与经营风险的重要会计指标,因此制定完善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会计制度将有助于银行及其监管者对于银行进行有效的监管,保障全球金融体系的安全,避免金融危机的再次发生。我国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会计制度,从1988年以前的不计提贷款准备金,演进到按比例计提,进而变为五级分类法计提再到现在的未来现金流量法计提,可见,我国在不断地改进贷款准备金会计制度的不足并与国际接轨。但是,经过研究发现我国的准备金制度仍存在不足之处,本文剖析了贷款准备金现存的几大问题。其一,我国现行对贷款准备金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法计提,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其二,现行的贷款准备金计提方法存在顺周期性。其三,银行对担保物的风险低估。其四,银行监管与会计准则存在冲突。其五,贷款准备金会计信息披露不健全。针对上述问题,本文给出了相关改进建议。建议一,加强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完善计算机数据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并在确定折现率的时候考虑非量化指标。建议二,利用动态拨备模型有较好的逆周期性以及操作性的特征,在平日确定贷款准备金的时候试用动态拨备模型,并将其所确定的数值与未来现金流量法确定的数值进行比较,遵循“以丰补歉”的原则确定准备金的数额。建议三,设立专业评估机构定期对贷款准备金的数值进行全面的监控,并定时向商业银行提交报告,以便银行在计提准备金时可以正确的评估风险。建议四,银行监管部门应当进行改进,就财政部现行规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方法,银监会可以修改监管规定,如对银行资产未来现金流预测的审慎性,折现率的精确性等指标进行检查。统一会计准则与监管准则,减轻商业银行的负担并减少盈余管理的现象。建议五,更加规范未来现金流量法的具体执行指引,给予实例以供各银行参考未来现金流以及折现率应当如何计算。同时加大披露的信息内容,规范不一致的地方,使得会计信息更具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