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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是根植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并经过长期司法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纠纷解决方式,符合我国民众普遍的价值观念和诉讼意识。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大量的法院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这就颠覆了调解的比较优势,违背了法院调解制度设计之初衷。法院调解案件大量进入执行程序有着深刻而复杂的原因,制度方面的原因是调执分立导致法官对履行缺乏关注、法院调解缺乏正当程序、法院调解缺乏监督和救济途径;法院方面的原因是考评体系不合理、调解之优势诱使法官乐于调解、巨大的审判压力迫使法官乐于调解、法官低专业素养和老龄化现象助推调解;当事人方面的原因是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和债务人恶意调解。因此,完善法院调解的相关制度;完善法院内部调解工作机制;提高当事人法律意识,设立促进调解履行之规则是从制度和技术上防范和减少法院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有效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