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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是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首都流动人口规模增长过快,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状况逐步加剧,出租房屋管理不到位,流动人口居住环境和安全面临许多突出问题。从2006年初开始,北京市丰台区以出租房屋为突破口,本着“管人先管房”、“对人讲服务、对居所讲管理”等思想,提出了出租房屋契约化管理的初步思路并进行了两年多的有益探索。 出租房屋契约化管理,是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依据法律程序、民主程序,代表广大居(村)民制定出租房屋管理的村规民约,然后依据村规民约对居(村)民特别是出租房主和流动人口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治约束。通过契约化管理,在治安秩序、流动人口结构、经济效益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在城市管理方面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应。笔者作为一名公务人员,一直致力于基层治理方面的研究,思考基层政府和基层自治之间的关系,探寻公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有效途径。丰台区出租房屋契约化管理在这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较大成效。是什么支持它取得如此大的成效?它背后的理论支撑和内在运行机制是什么? 本文的基本思路是:应用社会学的视角,选取北京市丰台区出租房屋契约化管理实践作为研究对象,通过访谈、个案分析等方法对一村一居的契约化管理具体实践的还原性描述,展现了出租房屋契约化管理的全过程。本文主要运用公民社会理论框架对契约化管理这一基层治理实践进行分析,考察公民社会是在何种背景下、怎样参与契约化管理的;在契约化管理中,公民、政府是扮演何种角色、如何发挥各自职能实现合作共赢的。文章通过分析契约化管理的制定、执行的全过程,提出只有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充分发挥政府、自治组织、群众各方的力量,整合各方资源,才能实现公民社会与国家合作共赢。 文章通过对我国公民社会的研究文献回顾,阐述了基层治理概念的界定,为本文的研究对象“契约化管理实践”构建了一个公民社会的初步理论分析框架。文章提出,所谓契约化管理,就是将“契约”所蕴涵的思想、原理和方法运用到具体管理工作中,也就是在管理中汲取契约的本质——合意,去体现公正、平等、人本、效率和法治等管理原则。 为探究北京市丰台区出租房屋契约化管理问题,笔者选择了丰台区的一个村(花乡黄土岗村)、一个社区(右安门街道东庄社区)以及推动和参与出租房屋契约化管理的两个政府职能部门(丰台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丰台区公安分局右安门派出所)作为深度调查对象。文章主体部分首先交代了出租房屋契约化管理提出的背景,通过对花乡黄土岗村、右安门街道东庄社区契约化管理实践的调查,还原了契约形成的过程,分析了契约执行过程中政府、居委会、居(村)民三方扮演的角色,探究了公民社会与国家如何实现合作共赢的机制。文章指出,由于在出租房屋契约化管理过程中,政府、居(村)委会、居(村)民分别扮演了主导者和保障者、推动者和协调者、参与者和执行者的角色,三方实现了良性互动、共赢发展,契约化管理才取得较大的成效。契约化管理的契约性、自治性、联动性构成了三道契约化管理的防线。 文章最后认为,通过对契约化管理实践的调查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要实现公民社会与国家合作共赢,应摆正基层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的关系,应积极打造当代公民精神,应将自治管理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在讨论部分文章也客观地指出,如果离开这些前提和保障,契约化管理的完全合法性、契约化管理的普及性、契约化管理在自治实践中的推广性将受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