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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年龄是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要达到的年龄。1如果没有达到刑法规定的年龄,我国是以14周岁作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法律上不能被评价为是犯罪,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也无从谈起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年龄是以本国公民一般在多大年龄具备了辨认和控制能力为标准,还需要考虑的因素有,未成年的身心发育情况等。现行刑法以14周岁作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1997年刑法制定时的规定,随着社会进步,经济、文化的发展,以及网络的普遍应用,未成年生理心理普遍早熟,低龄化犯罪增加,其主观恶性也加大,手段越来越复杂,暴力性更加严重。在现代社会,未成年刑法改革的成功与否是判断该国的刑法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其中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是未成年刑法改革中的关键,刑事责任年龄的范围决定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及该适用何种刑罚。近年来,有些学者主张要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起点,其因为有些学者认为最近我国犯罪低龄化及暴力化现象越来越严重,应通过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来扩大其处罚范围,达到震慑效果。笔者同意降低未成年刑事责任年龄下限的规定。本文通过研究我国当前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及比较分析外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对当前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进行反思,叙述降低未成年刑事责任年龄下限的必要性,并提出降低未成年刑事责任年龄下限的立法建议和配套举措。本文分为五个部分,具体安排如下:第一部分是绪论,介绍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以及研究意义和方法。第二部分是研究分析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概述。第三部分是反思我国未成年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叙述降低未成年刑事责任年龄的必要性。第四部分是通过叙述外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包括美国、德国以及日本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借鉴它们的经验,分析对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改革有借鉴性意义的措施。第五部分是立法建议,包括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立法建议以及降低年龄之后可采取的配套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