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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目前的保险实务状况来看,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积极性并不高,究其原因主要还在于该项权利在顶层设计上存在问题:例如适用范围上的局限;针对特殊行使对象应如何处理;案件的管辖法院应怎样确定等。这些争议的存在使得发生纠纷的各方没有一个明确的解决方法,导致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无法可依,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本文以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为切入点,并结合相关学者的观点,分析了保险人在具体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若干问题,进而提出可行的完善建议。文章的正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选取了实践中的五个案例,引出关于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过程中的一系列相关的问题。第二部分是有关保险代位求偿权争议的理论分析,主要内容有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概念界定、法理基础及功能。在概念中,区分了“物上代位”与“权利代位”;重点论证了代位求偿权的正当性依据,指出从传统理论论证的困境。最后两个部分则是文章的论述重点,第三部分涉及的是保险代位求偿权在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实体上的主要有:代位求偿的行使条件,主要包括前提、实质性、额度这三个方面;在代位求偿的行使对象上的问题是限制对象的规定比较模糊,针对特殊的对象则难以认定:在适用范围上,仅局限于财产保险领域;程序上涉及到的问题主要有:法院管辖权的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长短问题等。由于目前对于上述这些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导致实践中发生纠纷的情况比比皆是。第四部分则是针对前一部分中出现的争议提出法律完善建议,内容主要是:明晰行使对象,保险人也可以对国家机关行使代位求偿权;依据补偿性原则将保险合同进行重新分类,以扩大适用范围;妥善地处理代位求偿权与赔偿请求权这两者在行使过程中产生的冲突;完善诉讼程序等。通过正文四个部分对代位求偿权进行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比较全面地认清目前我国保险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而通过解决这些实际问题来让代位求偿这项制度最大化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借鉴了其他学者的论述与观点,通过对前述问题的分析探讨,以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的保险代位求偿制度,提出自己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