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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城市流动儿童作为考察对象,从权利资格理论出发,通过对上海市Q区流动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实践的研究,探讨在城市化的大背景下,以受教育权为代表的流动儿童权利实现问题。由于流动儿童教育困境的发生与权利资格的分配相关,而权利的分配受制于各项社会制度的赋予,因此本文对流动儿童教育获得状况与社会政策环境的关联性做出探讨。依托Q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实施的现实情况,研究发现入学政策与当地的社会制度和政策环境密切相关,政策走向受到环境整治、人口控制等城市治理目标的限制,直接影响了流动儿童的在学状态与入学结果。接下来,本文结合Q区入学政策的实践情况,对流动儿童入学政策的实施结果进行考察。一方面,作为一项有效的公共政策,入学政策为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就学提供了进入机会与政策依据,是帮助流动儿童实践教育权利的务实创新。另一方面,作为一项探索中的公共政策,入学政策以具体指标作为就学的评判依据,其筛选机制具有公民身份等级划分的倾向。凭借筛选后的结果对流动人口进行赋权,极易导致教育权利的等级差序。基于对流动儿童公共政策的形成逻辑与政策结果的分析,本文讨论“人的城镇化”中的公共政策如何应对流动儿童及其家庭生活需要,从权利资格的视角出发对入学政策的改进提出方向性建议,主张确保流动人口综合的权利赋予和实践权利的能力,这对于解决他们自身遇到的困难、加快实现“人的城镇化”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