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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宜春县明清以来农业税制度演变历程的讨论,认为明清农业税制度一脉相承,而且都实行了性质与效果基本相同的改革。民国的农业税制在许多方面仍然沿袭了明清时期的做法,但它存在的附加税问题比其他时期表现得更加突出。解放初期,农业税制度进行了调整,但农民承担的农业税数量并没有减轻。改革开放后,政府力求保持稳定的农业税税率,农业经济的缓慢发展与农民负担问题使得农业税成为农村、农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2001—2005年的农村税费改革为解决农民的税费负担问题迈出了切实可行的步伐。2006年国家正式废除农业税,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的负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