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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空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含量不断增加,促使城市地区面临复杂的空气污染问题。鉴于此,对于西安市VOCs的研究,可为有效制定VOCs污染控制措施,并为改善西安空气质量提供一定数据支持和理论依据。本研究将西安市VOCs从其来源划分成人为源挥发性有机物(Anthropogenic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AVOCs)和天然源挥发性有机物(Biogenic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BVOCs)。本文根据污染源分类体系,将人为源划分为7大类,采用排放因子法估算2016年西安市AVOCs排放量;通过遥感影像解译西安市植被类型,再通过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TD-GC-MS)联用实验分析,获取典型树木的排放因子,最终使用G95光温模型,计算2016年西安市BVOCs排放量;在西安市VOCs组分排放清单的基础上,利用最大增量反应活性(Maximum Incremental Reactivity,MIR),估算VOCs各组分的臭氧生成潜势(Ozone Formation Potential,OFP)。根据以上方法得到2016年西安市AVOCs和BVOCs排放量及其OFP,经分析本研究得出的主要结果有:(1)2016年西安市AVOCs排放总量为119.19 kt,与其他排放源相比,溶剂使用源、移动源和工艺过程源的排放量较大,分别为50.68、29.41、24.43 kt;各区县中,长安区、雁塔区、未央区及碑林区AVOCs排放总量相对较大;将我国其他地区的AVOCs单位面积排放强度与西安市的对比发现,西安市AVOCs单位面积排放强度处于中等水平。(2)2016年西安市BVOCs排放总量为74.10 kt,其中,异戊二烯、单萜和非活性OVOCs排放量占比分别为44.91%、24.16%和30.93%。各植被类型中,阔叶林的BVOCs排放量最大。西安市各区县BVOCs排放总量较大的区县依次是周至县、蓝田县、长安区和户县;异戊二烯排放量较大的区县有周至县和蓝田县。各区县中,单萜排放量的分布情况与异戊二烯的类似。(3)本研究基于AVOCs的排放清单,估算出西安市AVOCs产生的OFP总量为222.09 kt,其中,溶剂使用源、生物质燃烧源、工艺过程源、化石燃料燃烧源和废弃物处理源的OFP量分别占OFP总量的79.95%、8.37%、7.89%、2.99%和0.80%。各区县中OFP总量较大的区县有长安区、雁塔区、碑林区、未央区及莲湖区。西安市BVOCs产生的OFP总量为425.44 kt,其中,异戊二烯和单萜产生的OFP值分别占OFP总量的83%和17%;经对比发现,人为源OFP的空间分布与现有的站点O3浓度空间分布基本一致;西安市VOCs污染控制措施主要有源头分类控制、总量控制及高化学反应活性组分优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