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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我国在经济发展上取得了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凸显。如何追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是许多学者关注的问题。在环境保护的过程中,区际之间的环境规制存在着差异,严格的环境规制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进而会导致企业向环境政策较为宽松的区域进行区位转移,从而形成了“污染避难所”效应。但“污染避难所”效应只考虑了环境规制对企业成本的影响,忽略了企业空间集聚产生的外部性,因而环境规制对企业区位的影响还需要考虑企业集聚经济的因素。新经济地理学是研究地理空间经济活动集聚的学科,其常用的两个基础模型是自由企业家模型和自由资本模型,分别是从企业家流动和资本流动的视角来研究企业区位和空间集聚问题。本文将在这两个模型的基础上,将环境规制和污染因素纳入到模型中,研究在区际环境规制差异对企业区位选择以及污染转移的影响。首先,在模型假设中将环境规制因素和污染转移因素同时纳入到模型框架中,求解生产要素不流动的短期均衡,观察环境规制参数对企业区位转移趋势的影响;其次,推导长期均衡并进行数值模拟,研究生产要素流动时环境规制对企业区位选择的影响;最后在前面研究的基础上研究环境规制对污染转移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基于两个基础模型的理论分析,在两个模型中环境规制对企业区位的影响结果是一致的。当企业聚集在一个区域时,企业不会因微小的环境规制差异而转移区位,当环境规制差异非常大时,企业会转移到环境规制较宽松的区域;当企业在两个区域分布时,任何环境规制差异都会导致企业转移区位。模型进一步扩展到考虑环境规制中出现的污染转移问题,对于相对较低的环境规制差异,当企业集聚在较高税收的区域,企业会改变其生产规模减少污染排放来应对较严的环境规制而不会发生区位转移,从而避免污染转移;然而,如果污染税收差异过大,所有企业搬迁到环境规制较低的区域,进而引起污染转移。数值模拟的结果验证了以上结果,并发现企业会因其性质不同,在不同情形下的反应也是不同的。因此,可以通过提高环境规制较宽松的污染税率来改善环境,以防止污染转移。本文表明,在存在集聚经济的情况下,区域政府之间的协调环境管控,合理的环境规制差异,有助于规避“污染避难所”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