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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团购的作为一种崭新的电子商务模式,以其依托网络的便捷性和巨大的价格优势,日渐成为主流的网络购物方式,作为“合同之王”的买卖合同也逐渐从现实物理空间转向网络空间。网络团购法律关系较一般买卖关系增加了团购网站这一新的主体,这些都使其内部法律关系更为复杂,纠纷也更为普遍,突出存在的法律问题更为严重。本文即针对这些待明晰的关系、存在的法律问题及相关立法建议进行研究论述。
本文对网络团购进行了概述介绍。包括网络团购的概念和类型,为后文的研究作出铺垫。对网络团购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展开了专门研究。根据团购网站运营模式的不同,以团购网站与销售商之间的法律关系为核心,将网络团购法律关系类型化为三类:即以代理为核心、以居间为核心和以行纪为核心的法律关系,并对每种类型下两两之间的关系展开了论述。第四章介绍了网络团购的现存问题。现阶段中国网络团购市场法律监管还比较滞后,突出存在着经营者资质不完备、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现象普遍及维权困难等问题,制约着网络团购的健康发展。介绍了我国网络团购的立法现状。目前我国网络团购的立法还比较薄弱,成果比较有限。主要包括法律层面、部门规章层面和行业准则层面的规范,但这些规范在调整网络团购这一全新的法律关系时,都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对网络团购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该部分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现阶段我国网络团购的现存问题和立法现状的不足,在把关准入机制、建立连带责任制度、支付平台担保交易、诉讼管辖完善和证明责任分配几个具体方面阐述了自己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