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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小说是唐代文士有意识的艺术创作。唐代文士在前代的基础上,用叙述之笔构筑了许多哀婉欲绝的婚恋故事。在这些故事中,他们通过两性关系的构筑来观察社会人生,反映他们对理想女性和理想婚姻的追求。由于唐人婚恋小说用士人的抒写形式来抒写自我,故婚恋中的男主角与现实中的文士有非常契合的一面。因而通过对唐人婚恋小说的分析研究,可以窥见唐代文士的情感价值取向以及独特的心理状态。 全文由引言、正文、结语三部分组成。 引言:笔者阐释了唐代婚恋小说创作大概以及兴盛的原因,并对学界的研究状况进行了简单梳理和论述。在此基础上,指出了本文创作的目的、意义以及主要的研究方法。 正文分为三部分。 第一章探讨唐代婚恋小说中的两性关系。笔者主要论述两类两性关系。一类是欲多于爱,佳期难再的异类婚恋。在这类婚恋中,文士寻求欲望的满足,关注爱情附加价值的兴趣大于爱情本身,两性关系呈现出奉献和索取的关系,这类婚恋多以失败告终。而在第二类爱欲交融,无婚而终的人间婚恋中,文士寻找真爱,并付出了真挚感情,但是他们以追求精神爱悦为主,甚至不以婚姻为终极目标,婚恋亦不得善终。在此基础上,笔者对这两类两性关系的特点进行了概述。 第二章探讨唐代士人的女性观。在开放型的社会文化中,唐代士人一方面想要女性主动俯就,为爱情生死不顾;一方面受传统礼教、男权思维制约,他们又希望女性贞节自持。因而他们陷入一种情理矛盾之中。他们还设计了融挚友、贤妻、良母为一体的理想女性形象。但是这种女性角色的内涵都是迎合男性需要的产物,是男性中心文化的产物。 第三章探讨唐代士人的婚恋观。唐代婚恋小说中婚恋多以悲剧告终,但是唐代士人在这些故事中,寄托了自己对理想婚姻的追求。那就是他们追求情色相兼、情理和谐的美满婚恋。在这种婚恋中,两性关系是和谐的,情理是和谐的。联系特定的文化情境,进一步探讨文士追求平衡、和谐的“中和”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