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背景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发展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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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信息的数量剧增,信息的价值也越来越高,信息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而在信息的海洋里,政府拥有超过80%的信息资源,将这些信息资源公开可以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为公众了解政府行为提供了直接途径,也成为了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大背景下,各地政府越来越注重行政工作能力的提高,努力追求行政效率的优化,也逐步对信息公开制度进行有效的完善与调整,并且逐步朝着公开化透明化的方向发展。
  在这过程中,学术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研究一直在发展。2008年以前,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提出不久,我国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地区不多,学术界相关研究不多,但随着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地区的增多,发表论文数量也缓缓增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后,学术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研究迎来了爆发期。在此期间,发表论文数量激增,无数学者为政府信息公开出谋划策,提供建议。2019年,首次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颁布实施,相较修订前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语言更严谨规范,规定更具体细节,可以预见,学术界又将迎来一波研究高潮。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研究不仅在过去阶段取得了足够的成果。并且可以预见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都将会是我国广大学者与社会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话题。
  研究指导实践,实践促进研究,以文献可视化的形式总结归纳上一阶段我国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研究,从理论研究和政府部门实践两个角度提出建议,有助于促进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促进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向系统化、规范化,透明化方向发展,政府将更好地服务于大众,真正建设成为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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