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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税收竞争问题的现实存在由来已久,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更是政策制订者的重要议题之一,不仅有各国放松财政主权引发的国际税收竞争,也有各国实行财政分权政策引发的国内税收竞争。事实上,税收竞争是政府间竞争的重要形式之一。本文以政府间竞争作为研究税收竞争的起点,重点研究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的主要内容以及影响地方政府税收竞争的主要因素和途径。基于区域经济是包含聚集力的“块状经济”的观点,本文选择包含聚集力的新经济地理学模型框架进行税收竞争分析,这与不包含聚集力的标准税收竞争研究是完全不同的。 新经济地理学模型将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冰山交易成本的假设相结合,运用动态演化博弈方法分析区域产业空间分布的均衡状态,对经济活动的块状特征做出了比较深刻的解释。税收竞争是近年来新经济地理学模型政策分析的重要领域之一,目前这一领域已经产生了较多的研究成果。 本文回顾了税收竞争理论的发展脉络。首先介绍了早期的税收竞争思想,并重点讨论了标准税收竞争模型及其扩展研究。标准税收竞争模型的基本结论为:对流动资本的竞争导致次优税率和公共品供给不足,税收协调可以实现福利的帕累托改进。扩展研究的视角包括初始禀赋非对称情形、利维坦政府情形要素流动存在成本情形、不完全竞争市场情形和产业聚集情形等。 本文梳理了自由资本模型、线性自由资本模型和自由企业家模型一般均衡框架下的税收竞争分析,并得出以下主要结论。第一,对称均衡下,政府间税收竞争类似于标准税收竞争,对流动要素课税过重可能导致产业区位的突发性转移。第二,对称均衡下,如果流动要素的公共品偏好较强,产生的聚集力会较大,对流动要素的税率可以设定得相对较高。第三,聚集均衡下,驼峰状聚集租金的存在使得核心区政府可以在不失去产业的情形下对流动要素课征租金范围内的税收,核心区和边缘区的税收差异和贸易自由度的关系是驼峰状的。第四,聚集均衡下,边缘区税率决策只基于自身条件,核心区税率决策则要考虑到边缘区可能“变成”核心的潜在压力,两区域采取共同税率的税收协调不能实现福利的帕累托改进。第五,政府相对效率影响地区可征收税负水平,政府相对效率提高能够提高地区聚集力相对水平,进而提高地区可征收税负水平。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财政放权的逐步推进和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实施,我国已经形成了相对规范的单一制的财政分权框架,这直接促发了我国的政府间税收竞争。本文基于1994年到2008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对我国政府间税收竞争行为进行实证分析。空间计量模型的设立既考虑了政府间税收竞争的存在性,也考虑了新经济地理学的聚集因素和政府效率等因素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我国的省级政府间税收竞争非常显著,市场规模和政府效率对税负水平的影响是正向的,经济增长速度的影响是负向的,城市化水平的影响不显著;我国省级政府间税收竞争存在一定的地区差异,政府效率对发达地区省份的影响更显著,市场规模对欠发达地区省份的影响更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