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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中国进入到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重要的拐点,改革开放的施行给中国带来了复兴契机,同时也激起了中国新闻事业的改革。可以说新闻变革发源于改革开放后思想与体制的巨变,与30多年改革开放的历程紧密相伴。文革时期“舆论一律”是新闻工作指南针,但是它对中国新闻本体的戕害也是巨大的。追溯反映这一时期历史的文学作品或者音像品都可以发现,公众处在“不敢言”、“不能言”的话语生态环境里,新闻媒体处在政治宣传的亢奋中。数以万计的人们,前赴后继为之奋斗的新闻自由被践踏,新闻首要的功能与道德日渐丧失。此时,改革开放提出的“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成为挽救社会亦成为挽救“病中之新闻媒体”的良药。中国新闻传播活动逾30年的变化从新闻活动主体上可以宏观的把握。在改革开放的的历程中,旨在透过历史视角从新闻观念与业务上把握新闻活动主体的变迁;通过政治、经济以及法律的逻辑对新闻活动主体的大背景进行回顾与梳理,解读新闻活动主体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现象,从而总结出新闻活动主体变化至今的特点与问题,并加以剖析。讨论过程中,借用了杨保军先生新闻活动主体的概念,同时基于历史的逻辑根据业界的“三要素说”重新界定了新闻传播主体。对改革开放后,新闻活动各时期的历史背景现象层面的描述,为新闻活动提供空间与时间的界限,重点是从学理上阐释新闻活动主体的变化。在这一时期的新闻活动,主要是通过新闻源主体、新闻传播主体、新闻收受主体、新闻控制主体共同作用的。新闻活动主体在传播过程的历史变化是新闻活动具体内容与方式变化的起点,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30年的历程中,中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提出了“依法治国”,不断完善法律保障机制;中国综合国力、政治民主建设有了明显改善。新闻活动主体在雄厚的社会资源下逐渐摆脱个体间的不良互动,不再是政治层面的附属。新闻的传播过程,各主体之间的互动呈现出有序的、科学的影响。新闻活动的空前活跃使新闻活动主体在“学”、“术”建构上趋向专业化、完整化,新闻传播无论认知与行为都逐渐建立起独立的品格。新闻活动在观念上、功能上、传播方式手法与接受反应上都发生不同的变化,促成了整个新闻环境的新气象。值得肯定是,这种变化大部分都是进步的、发展的。新闻源主体积极提供新闻信息,“敢言”、“能言”;新闻传播主体在市场中适应生存为社会搜集整合大量的信息;新闻收受主体积极参与新闻活动;新闻控制主体减少了直接的、明确的钳制,不断强化以法律规则作为间接引导与规范的机制,日趋理性全面地服务于信息传达。整个新闻传播告别对公众“俯视”的说教,新闻活动进入到“受众本位”时期;新闻活动重新回归最基本的功能,建立了较为及时、通畅的信息传播机制。新闻活动的传播形态更为丰富,社会生活对新闻活动的“依赖”不断加强。当然这种变化并非完美的,仍然存在着问题。以哲学观点来看,问题即矛盾,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的存在是事物不断发展的动力;在这里也是我们今后新闻改革的方向。总的看来,假新闻仍然存在,尤其随着网络媒体的出现愈演愈烈;新闻活动中的冲突缺少细致、具体的法律规范,参与到新闻活动的各主体无法明确各自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同时,一些现象例如新闻娱乐化的泛滥、中国公众的媒介素养教育起步缓慢也分化、制约了新闻活动向前发展的动力。这些问题或现象,需要今后长时间的努力,才能逐渐的解决与控制。不仅需要新闻活动各环节系统的完善,同时业界与整个社会期盼的《新闻法》的出台,更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新闻活动,作为社会生活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反映了历史不同阶段的人类文明,这需要一种不断进步的发展状态;而新闻活动主体在各自承担的社会角色中也需要更合适的舞台以及更明确的活动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