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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在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承担着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文化需求的责任。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由政府部门主导的公共文化供给模式已经很难适应新时期公众丰富多样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传统的供给模式与公众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成为制约人们文化需求满足和文化素质提高的重要因素。在这种背景下,政府部门积极探索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形式,将社会力量引入到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中,形成多元的供给主体的格局,对满足公众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率和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有力地推动地方政府加快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然而,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发展的时间很短。地方政府在进行相应的实践中也面临着很多现实的困难,并且福建地区在实践上离其他省市还有一定差距。因此,本文对福建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进行分析研究将具有理论与现实意义。论文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部分:绪论。将对文章研究的背景以及意义进行阐述,同时对比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于此同时还对文章的研究思路以及主要的研究方法、关于文章研究的创新点进行分析。第二部分: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以及其理论基础进行阐明。第三部分:将从两个小节对福建地方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的购买实践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将对福建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过程中的制约因素进行分析。第五部分:对我国其他地区先进的公共文化服务购买经验进行借鉴,并将以江苏南通市政府和深圳市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这一方面的购买为例,为创新福建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启示和借鉴。第六部分:将结合福建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制约因素,并在借鉴发达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对完善福建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提出相关的建议。第七部分:概括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提出未来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领域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