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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存在的本身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秩序,追求社会的正义。1司法公开是法治的重要前提,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根本保障;同时,司法公开是我国审判公开的宪法原则的重要体现,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是法治文化的重要部分。法治文化,“作为我们的目标和理想,就是要让法治成为中国未来社会人们普遍的基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样式。”2如何让法治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样式是本文思考的起点和出发点。法治是抽象的,而具体的是司法活动,人们需要从具体的司法活动中去理解抽象的法治。“司法活动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3;司法公开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是确保司法在阳光下运行的制度保障。随着社会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日趋多元,公众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参与意识、对权利和利益的保护要求、对自身能力的发挥和自身价值的追求日渐积极活跃。“司法独立与舆论自由体现着一个社会民主与法治两种等量价值,民主离不开舆论自由,法治不能缺少司法独立;司法独立具有封闭的特性,舆论自由具有开放的特征,后者必然要介入前者,前者却又有排斥后者介入的一面”4,而司法公开是沟通传媒、舆论与司法的桥梁,客观、真实、有效的司法公开是平衡舆论与司法的重要保障。根据我国目前司法公开实际情况来看,民众对司法公开的要求在不断的提高。从最近些年来的一些具有重要意义的案件来看,公众对审判公开、执行公开等司法公开有着强烈的愿望。本文以审判公开的宪法原则为基石,以“客观、真实、有效的司法公开”为主线,通过对我国目前司法公开的制度和实践、形式和途径的研究成果的搜集、整理、归纳和分析,结合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探析我国目前司法公开的制度与实践。本文的重点在于对司法公开网络平台系统化的构建:以全国性的司法公开网络平台为核心,以各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网络平台为基础,构建一个系统的司法公开网络平台,以推进司法公开的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强调司法公开的形式,重视司法公开的实质,平衡传媒与司法的关系,促进舆论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以积极有效的司法公开的形式促进实质意义的司法公开的制度建设。进而推动司法在阳光下运行,增强司法和公众的良性互动,进而为法治文化这一目标和理想提供现实的实践路径,以达成促进公众理解公平正义、培育公民的法治精神的目的,最终促进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