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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不断加快,生态环境建设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生态伦理学作为一门以生态道德和生态伦理为探索对象的学科,其主要以伦理学的专业知识为视角,审视和研究自然与人类之间的相关性和相处之道。按照生态伦理学的要求,人类不仅需要将自身对他人的道德关怀拓展到自然环境和自然存在的范畴,而且需要将此种道德关怀延展成一种社会公众公认的道德关系。两宋期间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朱熹,根据其所处时代的经济、政治、文明、社会乃至军事领域的发展状况,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迫切性角度出发,重新思考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继承传统儒家生态观的基础上,融合了佛道中的思想精华,形成了独树一帜的生态哲学思想。主要包括万物一理的生态整体观、存理灭欲的生态伦理观、“生生之仁”的生态价值观以及“节用爱物”的生态实践观。朱熹建立起来的生态哲学思想以“理”为基本框架,认为人和自然界万事万物同生同源,将自然与人类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重新的定义,要求人类存理灭欲、发明本心,以仁爱之心对待自然界中的一切,在使用自然资源时要做到取有时、用有度。由于处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朱熹的生态哲学思想仍然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但毋庸置疑的是朱熹生态哲学思想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入手,以鞭辟入里的哲学观念,将生态哲学思想体系纳入到人类的教育和自然资源的开发之中,丰富了中国传统生态哲学思想史。其“天人一理”“仁民爱物”“节用灭欲”的思想观念与当前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是一致的,对于我国目前的生态环境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也为提升社会公德,协调自然与人之间关系,不断完善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精神体系建设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