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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经济活动的典型特征就是时刻孕育着风险。由于规避风险的需要,在商业信用产生时,票据作为载体,以契约形式将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确定,从而实现商业信用的票据化。票据以背书的方式在当事人之间流通,随着背书次数的增加,在票据上的信用也逐渐累计,支撑了商业信用的进一步扩大。发达的票据市场对于规范社会信用行为,促进信用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当前我国信用关系紊乱、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以票据市场建设为重点,重建社会信用则更具现实意义。本文就是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确定论文的选题和研究的开展。 文章的第一部分是对背书定义和背书性质的分析,揭示了背书这一票据行为的特点。由于中国更多地吸收了大陆法系的特点,第二部分首先是对大陆法系国家背书分类的比较详细地介绍,随后简要介绍了英美法系票据背书分类,着重于介绍与大陆法系不同的背书种类。第三部分分析了一般转让背书的效力,确定了讨论特殊背书效力的基础。第四和第五部分分析了特殊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的效力。最后结合商业活动中出现的复合记载的背书分析其效力。通过以上分析,指出并分析了现行票据立法的缺失和错误,期望对将来的票据立法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