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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萨缪尔森式混合经济中,公共产品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后工业化时期之后,以劳务形态出现的公共服务,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中国,随着工业化中期阶段的到来和第三产业的快速兴起,公共服务快速发展,在社会化大生产中的地位也日益突出。然而,我国也存在公共服务的空间差距问题。这种差距体现在区域层面,更表现在城乡层面。我国存在严重的公共服务城乡差距问题。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所消费的公共服务除存在范围窄、数量少、质量差等问题之外,还存在因供给与需求错位而导致的结构偏差等诸多问题。过大的公共服务城乡差距既有悖于能力与机会平等、社会正义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不利于公共服务的最优配置、城乡居民收入的收敛和宏观经济的持续增长。 基于上述原因,“问题导向”特征极其鲜明的学者,对公共服务城乡差距问题产生了非同凡响的兴趣。现有文献定义了公共服务,初步分析了其基本属性,以统计数据描述了公共服务城乡差距。现有文献从公共财政、重城轻乡、重工轻农的“二元”社会结构等制度安排方面研究了公共服务城乡差距的原因,并从经济增长战略转变和财政剩余均等化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然而,现有研究也存在许多待改进之处。他们对公共服务属性的分析,并没有深入到问题的实质。对公共服务城乡差距的现状分析,局限于个别指标描述而缺乏综合评价。对公共服务城乡差距的原因分析,局限于制度属性而忽略了经济属性;对制度因素分析局限于制度安排和制度装置而忽略了制度环境。上述缺陷他们难以对公共服务城乡差距给予一个充分而全面的解释;更重要的是,它们意识到“二元”社会结构的作用但没有提供经验证据。 对公共服务的基本属性、公共服务城乡差距的表现及其原因,对策建议等一系列重要问题,还有待深入研究。考虑到上述因素,本文基于经济属性、社会属性、空间属性和制度属性等方面,全面而深入分析公共服务的特征;结合产品属性、以制度属性为主,重点从中国特色“二元”社会结构的制度效应,深入分析公共服务城乡差距的内在原因;特别是,结合宏观数据,通过问卷调查,从微观角度对公共服务城乡差距进行综合评价;基于经济和技术因素,对“二元”社会结构下的制度效应,运用微观数据进行计量分析;从自由全面发展等方面,分析缩小差距,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的价值;从最优配置方面丰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际意义;从价值、能力和支持三个维度,分析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对策建议。 本文的主要观点如下。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区别不仅仅局限于其物质形态,公共服务的主要特征不是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或者说,公共服务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并非源自其产品属性,而是其制度属性和社会属性。我国公共服务城乡差距,既表现为数量和规模,也表现为结构和质量。我国城乡公共服务巨大差距是三方面因素的综合结果:工业化发展战略的制度环境、重城轻乡的“二元”社会结构及其影响下的财政体制等制度因素;公共服务的规模经济属性、生产消费同步性、交易成本导致的可及性、产业的空间聚积性等经济和技术因素;公共选择的分类效应使问题更为严重。缩小公共服务差距的意义包括两个方面:既包括公平、正义、公民权、生存权、发展权、社会权、能力机会平等等目的价值;也包括实现公共服务的空间最优配置、促进消费、资本形成和经济增长等手段与工具性价值。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的实现,既需要价值,也需要能力和支持。 本文的创新主要包括如下方面。与公共产品比较的角度,在经济属性之外,全方面分析其社会属性、价值属性、制度属性和空间属性,深化对公共服务基本属性的理论认识。对我国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既进行宏观上的总体分析,也提供了微观数据的综合评价。对城乡公共服务差距的原因分析,关注公共服务的经济属性,重点考察“二元”社会结构的制度效应;更重要的是,本文对公共服务城乡差距的制度效应,通过问卷调查的数据,进行了计量分析。在分析缩小差距、促进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意义时,强调其价值属性,政府责任及其合法性。在价值-能力-支持分析范式的基础上,纳入公共服务的基本属性,为缩小差距、促进公共服务均化等问题提出了系统性分析框架和政策建议。 本文不足之处主要是:由于公共服务内容多、范围广,本文对城乡公共服务差距的综合评价,存在一定偏差。限于数据可获得性,本文对公共服务城乡差距原因的实证分析,亦需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