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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从其出现开始就不仅仅肩负着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任务,更为重要的是调节财富在国民间分布,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进而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我国1980年建立个人所得税制度,此后中国个人所得税大大小小历经多次改革,但是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中共中央政治局于2014年6月30日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个人所得税改革作为六大税改措施之一,并以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增进社会福利水平为目标。 本文以2010年投入产出表为基础编制社会核算矩阵,以其作为数据基础,基于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对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福利效应进行实证模拟显然极具现实价值。 首先,分析收入分布与个人所得税关系,证实了个人所得税是调整收入分布的有效手段,收入分布是制定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现实基础,在此基础上拟合收入分布函数。根据中国的实际国情构建动态递推CGE模型,并将所拟合的收入分布函数纳入模型中创造性的在CGE模型中添加收入异质性模块,以便清晰明了的研究个人所得税改革对不同居民福利的影响。 其次,以2010年为基期,基于2010年投入产出表编制社会核算矩阵(SAM),并基于交叉熵法对SAM进行平衡。 最后,借助于所构建的动态递推CGE模型,以所编制的SAM为数据基础,模拟分析了个人所得税税基综合、纳税单位综合和精简税率对不同居民或家庭的福利影响及对其他社会经济指标的影响。 短期模拟结果表明:个人所得税税基综合改革本身改善低收入群体收入效果甚微,若辅以相应的政府财政补贴政策,则能较大的改善低收入群体的收入状况,进而提高低收入群体的福利水平;能直接增加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进而直接改善其福利水平;但会恶化高等收入群体的收入和福利状态,社会总的福利水平会有所下降。精简税率能在增进中低收入群体福利水平的同时减少对高收入群体的不利影响,但仍然会降低社会总的福利水平。纳税单位综合(以家庭为单位征收所得税)与税基综合相结合则能更好的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质量,且在该情形下,社会总的福利水平会有所增进。 长期模拟结果则在三类模拟情形下均表明:在个人所得税改革后3-5年内,对居民效用的影响会沿着短期影响的方向扩大,在3-5年后则达到稳态水平。换言之,个人所得税税基综合、纳税单位综合改革在长期只具有水平效应,而无增长效应。 通过对模拟结果的分析,为了增加社会福利水平,在推行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改革的同时一方面应精简税率,另一方面还需辅以相应的其他措施。此外,从长期来看,要增进社会福利水平还需大力发展经济。